杨波 党组书记
主持民政局党组织建设工作,宏观管理指导民政局职能工作,分管人事工作。
孟建梅 局长
主持民政局全面业务职能工作。
张亚靖 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杨波书记做好党建工作。协助孟建梅局长做好民政局业务职能工作。
熊福忠 婚姻登记处主任
分管婚姻登记工作。
马静 党办主任
协助局领导做好党建,党风廉政,来信来访和局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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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波 党组书记
主持民政局党组织建设工作,宏观管理指导民政局职能工作,分管人事工作。
孟建梅 局长
主持民政局全面业务职能工作。
张亚靖 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杨波书记做好党建工作。协助孟建梅局长做好民政局业务职能工作。
熊福忠 婚姻登记处主任
分管婚姻登记工作。
马静 党办主任
协助局领导做好党建,党风廉政,来信来访和局日常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起草民政事业政府规章和草案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二)承担依法对全区性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进行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三)牵头拟订全区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健全和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工作,负责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对全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四)拟订全区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推进基层政权建设、社区治理和社区服务体系建设。
(五)负责社区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工作,负责区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乡、街道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规范全区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
(六)拟订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福利机构管理,推进慈善事业发展,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老年人、特困人员、孤儿、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生活及权益保障工作,负责全区收养工作。
(七)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的宣传工作,负责区级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协调推动和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残疾人就业中的权益维护工作,统筹做好各项残疾人的福利工作。
(八)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全区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全区社会工作、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
(九)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协调区卫生管理部门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融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区民政局要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和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十二)有关职责分工。与区卫生管理部门有关职责分工,区民政局负责积极推进、督促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一)办公室(党支部办公室)。拟定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负责机关党建、文电、会务、机要、人事、劳资、档案、政务公开、督查督办、政务协调、提案办理、安全保密、信访工作和应急管理;承担民政信息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新闻发布的组织协调工作;拟定全区民政系统财务管理有关政策并指导实施、对省市区财政拨付的民政事业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指导并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民政统计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民政工作政策草案调研和草拟;承办全系统法制教育、执法监督工作;承办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及其他法律事务。完成局里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社会救助办公室。牵头拟订全区社会救助工作规划和政策,承担提高平城区城乡低保标准指标任务,负责平城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平城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低收入家庭救助、取暖救助工作,参与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参与拟订住房、教育、司法救助等相关办法,承担全区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对全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承担社会救助其它日常工作。完成局里交办的工作。
(三)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办公室。拟订平城区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基层政权建设指导工作;负责社区、村工作活动场所规划设置、协调参与社区、村工作活动场所建设;指导组织城市居民委员会和农村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三社联动”等社区服务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负责组织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有关人员的培训和表彰工作。
负责社区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工作,负责区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乡、街道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规范全区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边界争议的调查和调处;负责区级地名档案和勘界档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承担其它地名工作。完成局里交办的其它工作。
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有关标准,拟订老年人权益保护、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并指导落实,指导全区养老福利机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建设和管理,协调城市特困老人入住市级养老福利机构工作,依法指导和监督养老机构安全生产工作。推进社区居家养老事业,完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落实养老补贴等政府扶助政策,协调区卫生管理部门推进医养融合等养老措施。完成局里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全区性社会团体、本级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和社区社会组织的管理和执法监察工作,管理和监督社会组织相关审批工作和社区社会组织备案工作,负责相关信息管理工作,负责无业务主管单位的全区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全区社会工作、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组织和指导全区社会捐赠工作;负责婚姻登记、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宣传、全区婚姻登记信息管理工作、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信息管理工作、重度残疾人信息管理工作;拟订全区儿童福利事业、儿童权益保护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区慈善事业、社会工作、儿童收养工作,推进全区儿童福利机构和收养、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服务机构建设和管理工作。完成局里交办的其它工作。
单位负责人:孟建梅
办公地址:平城区迎宾街426号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联系方式:1863620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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