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参与拟定全区人力资源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区人才调研、掌握全区人才队伍情况,为区委和区政府进行人才规划、调整人才布局提供依据。
3、负责部分人员的人事档案管理。
4、负责全区促进就业工作,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参与拟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5、负责就业政策法规咨询,职业供求信息和培训信息收集和发布,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6、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
7、办理就业失业证登记。
8、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