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志刚 局长
主持局全面工作
管存斌 副局长
分管法制室、普法与依法治理室、办公室
李文静 副局长
分管法律援助、社区与矫正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室
张 磊 副局长
分管党务、工会、妇联
·区政府领导 · 政策文件 · 机构职能 · 发展规划 ·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 权责清单 · 行政许可信息 · 处罚强制信息 · 财政预决算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政府采购 · 征地信息 · 公开招聘 · 建议提案 · 重大会议信息 · 重大决策预公开 · 政府工作报告 · 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 · 应急管理 · 人事任免 · 经济社会 · 行政执法
· 稳岗就业 · 疫情防控 · 乡村振兴 · 养老服务 · 食品药品 · 义务教育 · 涉农补贴 · 公共文化服务 · 社会救助 · 生态环境 · 科技信息 · 有效投资信息 · 减税降费 · 公共企事业单位
安志刚 局长
主持局全面工作
管存斌 副局长
分管法制室、普法与依法治理室、办公室
李文静 副局长
分管法律援助、社区与矫正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室
张 磊 副局长
分管党务、工会、妇联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区人民政府规章草案。承办区直部门报送区人民政府的规章草案审查工作。负责区人民政府规章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工作。承办区人民政府规章的解释、立法后评估工作。负责协调全区各部门在法律法规实施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负责区人民政府规章汇编、清理工作。负责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规范全区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承办行政赔偿及行政裁决案件的相关工作。承担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四)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
(五)指导、监督、管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和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六)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监督全区人民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基层司法所建设。
(七)负责拟订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区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八)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依法拟订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负责本系统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和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职能转变。以履行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职责为统领,统筹行政执法、刑罚执行、公共法律服务为主要内容的职能体系优化协同高效运转,深入研究谋划法治平城建设顶层设计,认真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和法治社会建设,加快推进司法行政改革,打造过硬司法行政队伍,充分发挥全系统在全面依法治区中的职能作用。
(一)办公室(机关党办)。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拟订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工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督促落实。负责机关政务活动的组织实施和督察督办。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司法行政年鉴、史志的编撰工作。负责新闻宣传、政务信息公开、应急管理、机要、保密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车辆管理及安全、卫生、接待、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工作。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管理、劳资、考核奖惩、教育培训等相关人事工作。
(二)法制室(对外加挂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牌子)。开展全面依法治区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拟订全面依法治区决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计划,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承办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区有关重要文件,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负责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工作。负责区人民政府规章草案的起草、审查、意见征集和规章解释、立法后评估工作、具体应用问题的答复工作。负责区人民政府规章的备案、审查、汇编、清理工作。负责全区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监督检查法律、法规、规章实施情况,协调全区各部门在法律法规实施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行政执法投诉处理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办向区人民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和涉及区人民政府的行政应诉工作。受理、审查向区人民政府提出的行政赔偿要求,办理行政赔偿有关事宜。承担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向区人民政府提出的有关行政裁决案件的举证、答复等工作。组织或参与有关重大行政案件的调查、审理工作。承担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工作。
(三)普法与依法治理室。负责拟订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区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全区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工作。指导全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
(四)社区矫正管理室。负责指导、监督、管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鼓励、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社区矫正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职业培训和就业指导,帮助落实社会保障措施。
(五)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室(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室)。负责贯彻落实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全区法制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全区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负责基层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指导基层司法所所长、司法助理员和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资格核准申报工作。负责全区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规划和推进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
单位负责人:安志刚
办公地址:大同市平城区云中路725号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联系方式:13703522813
地址:大同市迎宾西街30号 联系电话:18635200114(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问题咨询、建议) 邮箱:dtcqxxzx@163.com
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政府网提示:使用大于1024*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体验最佳浏览效果!
晋ICP备180011503号 网站标识码:140213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