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起草大队文件,年度、阶段性工作计划、总结,党务党建工作,纪检监察方面工作以及大队文件收发、档案管理等工作。
2、督察队,负责监督大队交付各项勤务部署、规定、命令执行情况,按照大队规章制度对队员日常行为进行监督。
3、法制办,负责大队在勤务工作中涉及相关行政法律法规事务。
4、财务,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大队人员工资发放,对财务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学习。
5、勤务中队,配合区房屋征收补偿指挥部做好房屋征收安全执勤、违章建筑拆除安全执勤;配合区老旧小区改造整治指挥部做好小区内违章建筑拆除的安全执勤;按照区委区政府安排,完成各项大型活动的信访维稳、现场执勤和重大勤务安保工作,以及区委区政府赋予的其它临时性、突发性任务,严格落实公务用车制度,对公务用车使用情况记性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