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上午,平城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丽萍,副主任刘鹏飞、李鹏飞、张瑞林、欧阳宏海及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区领导陈月祥、赵永富列席会议。
经过无记名投票表决,会议决定任命:陈月祥同志为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赵振宏同志为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会议决定免去:王义萍同志区政府副区长职务;高宁同志区政府副区长职务;高剑同志区城市管理局局长职务;周志强同志区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免去:马腾同志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任命结束后,新当选干部向宪法宣誓。
6月17日上午,平城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丽萍,副主任刘鹏飞、李鹏飞、张瑞林、欧阳宏海及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区领导陈月祥、赵永富列席会议。
经过无记名投票表决,会议决定任命:陈月祥同志为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赵振宏同志为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会议决定免去:王义萍同志区政府副区长职务;高宁同志区政府副区长职务;高剑同志区城市管理局局长职务;周志强同志区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免去:马腾同志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任命结束后,新当选干部向宪法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