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部门构成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表二:2021年收支决算总表
表三:2021年收入决算表
表四:2021年支出决算表
表五: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六: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表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表八: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2021年“三公”经费情况统计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1、决算收入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三、政府预算采购情况说明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
2.房屋情况
七、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委关于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区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措施、办法和实施细则。
2、负责全区党政群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以及事业单位的机构管理工作。
3、审核区委、区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及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的方案;协调区委各部门之间、区政府各部门之间、区委各部门和区政府各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科学配置各部门的职能。
4、负责区级党政群各部门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的调整,分配下达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数额,审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增减(包括统配、录用、调入、招工等)。
5、研究拟定全区行政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及实施意见;研究拟定全区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方案,监督检查全区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及机构改革方案的执行情况,报告市编办和区委、区政府。
6、负责全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区直事业单位登记和年检工作。
7、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编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构成
大同市平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为行政单位,正科级建制,未设定内设机构。我办下属两个事业单位:大同市平城区事业单位登记事务中心,大同市平城区机构编制电子政务中心。年末实有人数16人,其中行政人员10人,事业人员6人。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1、决算收入情况
2021年我单位收入决算总额为182.60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79.5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3.03万元。收入决算总额较2020年增加了32.16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增加。
4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195.3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56.39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5.77万元,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23.21万元。支出决算总额较上年支出决算总额增加了46.5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增加。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我单位2020年三公经费为0,2021年三公经费为0,两年相比无变化。
三、政府预算采购情况说明
我单位本年政府采购为14.48万元,全部为政府货物采购。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15.77万元,其中包括办公费3.28万元、印刷费0.5万元、福利费3.47万元、差旅费0.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22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
我单位无车辆。
2.房屋情况
我单位无自由房屋,在平城区政府楼内办公。
七、绩效情况说明
我单位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为1个,实际执行9.16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行使、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收入:指市本级基金收入主要项目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收入、新型墙体材料发展专项基金收入和其他基金收入。
(五)“三公”经费: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