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城政任字〔2022〕9号
关于白波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大同市平城区委关于提名白波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平城干字〔2022〕25号)文件精神,经区政府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白波同志任区教育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单伟杰同志任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昝鹏同志任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免去:
昝鹏同志永泰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中共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政府党组
二〇二二年六月一日
平城政任字〔2022〕9号
关于白波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大同市平城区委关于提名白波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平城干字〔2022〕25号)文件精神,经区政府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白波同志任区教育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单伟杰同志任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昝鹏同志任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免去:
昝鹏同志永泰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中共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政府党组
二〇二二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