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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平城区图书馆2022年度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22-02-09 16:49 来源:平城区图书馆 浏览量:

目录

第一部分: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部门构成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表二:2022年部门收入总表

表三:2022年部门支出总表

表四: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五: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六: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表七: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

表八: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九: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

表十: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十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

表十二:2022年基本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表十三:2022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三、政府预算采购情况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

2、房屋情况

七、绩效管理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一)文献资源采选、分编、加工、收藏;

(二)文献资源借阅服务、咨询服务与阅读推广工作;

(三)文献数字化加工、地方特色数字资源建设;

(四)举办公益性文化活动(包括公益讲座、公益展览、公益培训、流动服务等);

(五)文献信息服务;

(六)图书馆工作业务研究;

(七)面向全区承担和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公共电子借阅室阅览、古籍保护工程和历史文献保护工程建设与组织实施工作;

(八)全区总分馆建设;

(九)全区基层图书馆分馆建设业务指导、队伍培训、技术保障等延伸工作,完成公共图书馆其他业务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以及区文化旅游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构成

根据平城区图书馆职能以及工作需要,设立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地方文献(古籍)部、报刊阅览室、读者服务中心、网络信息数字中心、采编中心。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附件:2022年度部门预算报表.xls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

大同市平城区图书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5.2万元,比2021年预算收入85.05万元增加0.1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1.2022年基本支出71.76万元,比2021年基本支出71.61万元增加0.15万元,是因为工资基数改变及五险增加;

2.2022年项目支出13.44万元,与2021年一样。

(一)基本支出71.76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70.36万元。

(1)基本工资:岗位工资1.22万元*12=14.64万元;薪级工资1.0116万元*12=12.1392万元;预调资0.0564万元×12=0.6768万元,总计27.46万元。比2021年多了0.6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每年正常调资(薪级);

(2)保留工资:0.0853万元*12=1.03万元;

(3)全年一次性奖金:2.24万元;

(4)其他津贴补贴:卫生费0.018万元*12=0.22万元;

(5)基础性绩效:0.8785万元*12=10.54万元;

(6)奖励性绩效:0.376万元*12=4.52万元;

(7)住房公积金:6.5万元;

(8)在职取暖费:2.72万元;

(9)退休人员取暖费:2.59万元,与2021年一样;

(10)福利费:1.6万元;

(11)公补社保:

2022年公补养老保险7.23万元;

2022年公补医疗保险3.3万元;

2022年公补工伤保险0.09万元;

2022年公补失业保险0.32万元。

2、办公经费1.4万元。在职7人每人0.2万元标准,全年1.4万元。

其中:办公费:1.27万元;邮电费:0.1万元;手续费0.03万元。

(二)项目支出13.44万元

1.区级配套10万元

2.业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

3.临时工工资1.44万元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无变化。

三、政府预算采购情况

我单位2022年政府采购计划1.45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无。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我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

现有车辆一辆,是省文化厅为我馆派送了一辆图书流动宣传车。

2.房屋情况

无。

七、绩效管理情况

2022年我单位预算涉及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金额13.44万元。(绩效统一公开)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行使、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收入:指市本级基金收入主要项目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收入、新型墙体材料发展专项基金收入和其他基金收入。

(五)“三公”经费: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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