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部门构成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表二:2021年收支决算总表
表三:2021年收入决算表
表四:2021年支出决算表
表五: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六: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表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表八: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2021年“三公”经费情况统计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1、决算收入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三、政府预算采购情况说明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
2.房屋情况
七、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平城区招投标是全额事业单位,负责平城区管理权限范围内的房屋建设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工程开标、评标、定标的监督工作,招标代理委托合同备案及活动投诉处理,接受市招标办对招投标工作的业务指导。执行的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
招投标管理办法》等。
二、部门构成
平城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隶属于平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由财务办公室和综合办公室构成。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1、决算收入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544,932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588,960.06元减少44,028.06元,本年利息收入74.82元,合计本年收入545,006.82元。上年结转利息收入92.48元,合计收入545,099.3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544,932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588,960.06元减少44,028.06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83,100元,住房公积金支出44,200元,商品服务支出1,000元;项目支出为对个人和家庭的服务支出(退休职工取暖补贴)16,632元。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招投标2021年决算中没有公务用车维护费的支出。同2020年决算一致,无变化。
三、政府预算采购情况说明
本年度没有政府采购。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招投标属于事业单位,根据说明只有行政单位可列机关运行经费,因此招投标没有机关运行经费。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
平城区招投标预算编制汽车0辆,实有0辆。
2.房屋情况
平城区招投标办公用房为原来规划办办公用房面积为47平方米。
七、绩效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6632万元(退休职工取暖补贴)。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行使、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收入:指市本级基金收入主要项目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收入、新型墙体材料发展专项基金收入和其他基金收入。
(五)“三公”经费: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