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一)负责受理全区食品、药品、保健食品、酒类食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
(二)对全区食品、药品、保健食品、酒类食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二、部门构成
内设科室:队长室、副队长室、综合办公室、投诉举报科、稽查一科、稽查二科,本年无变动。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大同市平城区食品药品稽查队2022年部门预算收入231.32万元,其中预算支出231.32万元,基本支出预算201.82万元、项目支出2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5.2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8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4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69万元。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大同市平城区食品药品稽查队2022年无“三公”经费。
三、政府预算采购情况
大同市平城区食品药品稽查队2022年政府预算采购1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大同市平城区食品药品稽查队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大同市平城区食品药品稽查队2022年无机关运行经费。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
大同市平城区食品药品稽查队2022年保有5辆执法车,用于保障执法工作日常开展。
七、绩效管理情况
大同市平城区食品药品稽查队2022年涉及绩效目标管理金额29.5万元,包含业务用车、专项业务工作经费(展板等)项目经费。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行使、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收入:指市本级基金收入主要项目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收入、新型墙体材料发展专项基金收入和其他基金收入。
(五)“三公”经费: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