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通知公告

区保障住房服务中心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及保障范围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8-12 16:01 来源:平城区保障住房服务中心 浏览量:

一、申请条件:

1、家庭成员中至少1人取得平城区非农业常住户口超过3年;

2、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3、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当地上年度人均住房平均面积的60%或无住房的家庭;

4、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抚养、扶养、赡养等关系。

二、公共租赁住房补贴保障范围由城镇户籍家庭扩大到城镇常住人口家庭。

1、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2、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3、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低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4、符合规定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5、持有当地居住证的居民等。

平城区保障住房服务中心

2022年8月1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