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职能

行政职能

发布时间:2023-04-22 来源:平城区政府网

1、在街道党工委的统一领导下,行使区人民政府赋予的权力,负责本辖区的行政管理工作。

2、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3、依法参与城市建设和管理,协助搞好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绿化美化、环境保护、城市防震减灾等工作。

4、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外来人口管理、青少年教育和武装工作,维护社会安定团结。

5、积极发展社区服务业,发展多元性的街道经济,不断壮大街道经济实力。

6、搞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加强流动人口的计生管理和卫生防疫等工作。

7、做好社区教育、文化、体育活动的组织指导、协调工作。

8、做好拥军优属和社会救济等基层社会保障工作,维护老人、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9、协助做好侨台事务、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

10、指导社区居委会工作,扶持居办经济实体,帮助社区居委会解决实际困难,及时向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处理群众来信来访。

11、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