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信息分类: 机构介绍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4-09-09 18:07
标题: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职能
文号:
时效: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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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实施疾病预防控制规划、方案,配合主管部门组织开展本地疾病突发调查处理和报告;常见病原微生物检验检测和常见毒物、污染物的检验鉴定。

2.调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险因素,实施控制措施。

3.负责辖区内预防性生物制品管理,组织、实施预防接种工作。

4.承担疾病监测和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和环境卫生等领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管理辖区疫情及相关公共卫生信息。

5.承担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与卫生监督执法相关的检验检测任务。

6.负责对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业务指导、人员培训和业务考核;指导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

7.负责开展鼠疫、地方病、慢性病的调查、监测、防治、疫源检索及对鼠疫疫区的处理等工作。

8.负责对本地区的病媒昆虫、病原动物进行监测,及消毒、杀虫、灭鼠的技术指导工作。

9.负责收集、整理和分析传染病疫情资料,开展疾病的预测预报工作。

10.负责职业病、传染病危害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工作。

11.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监督管理公共场所卫生。

1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监督管理职业卫生。

13.依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监督管理放射卫生。

1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监督管理生活饮用水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

15.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监督管理消毒工作。

16.依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监督管理学校卫生。

17.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护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血液制品管理条例》和《山西省公民献血条例》的相关规定,监督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及其执业人员的执业行为。

18.依据《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山西省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监督管理体育市场。

19.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监督传染病防治工作。

20.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宜。

索 引 号:
信息分类: 机构介绍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4-09-09 18:06
标题: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内设机构
文号:
时效: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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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陈敏 办公电话:0352-7785889

协助中心领导处理日常政务、党务工作;负责管理中心行政日常工作;建立健全中心各项规划规章制度;起草综合性文件、材料编写工作,审核业务科室办理的文稿起草工作;组织各科室提供有关技术服务和技术指导,配合各科室开展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负责中心工作人员劳资、人事、职称、岗位设置及职工退休等有关工作;负责会议、统计、信息、档案、保密、宣传及后勤保障、安全生产等方面工作;督促检查会议决定及领导批示的落实情况;承担中心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综治、普法、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指导协调工会组织,搞好职工文体工作。

二、财务科

财务科科长:许继彬 办公电话:0352-7785889

负责中心财务预算、决算和财务总结,定期提交财务分析报告,及时向中心领导提供意见和建议;负责中心财务收支、账目、 现金、票据管理、财务报表和工资。负责调资、转正定级、离退休手续、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和养老保险的办理工作;负责工会账目管理工作。

三、检验科

检验科科长:刁丽 办公电话:0352-7785889

根据有关标准、通则、规范承担各相关科室提出的卫生检测任务;艾滋病初筛检验(征兵体检、监管场所、性病门诊、娱乐场所、VCT、盲样考核、感染者CD4病毒载量采血);水质监测检验(全区枯水期、丰水期水样采集和检测);碘盐及尿碘监测检验(全区范围内地方病碘含量检测);全区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采样;疟疾涂片的制作及检测。

四、后勤保障科

后勤保障科科长:张韶春  办公电话:0352-7785889

负责中心后勤保障、安全生产工作以及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负责中心办公用品、日用品、应急物资等的采购、验收、供应及库房管理,并做好各类物资出入库登记的相关工作;负责车辆调度及车辆维护工作,高效协调各科室业务用车;负责中心的房屋、院落、水电暖的维护工作。

五、消毒与病媒控制科

消毒与病媒科科长:段军 办公电话:0352-7785889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细则、《消毒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消毒质量监测、病媒生物的监测防治、职业病健康检查的督导工作;对辖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消毒工作和消毒效果进行检查指导、检验评价;对辖区内托幼机构的消毒工作和消毒效果进行指导、检验评价;对辖区内开展职业病健康检查的机构进行定期督导;开展病媒生物监测工作,掌握本地区病媒生物的种类、分布和动态,进行流行病学资料的调查收集、整理,分析其生态规律,制定有效的防治措施;承担特定传染病疫源地消毒工作;负责消毒和病媒生物监测、职业病健康检查工作、各种资料、报表的收集整理、统计分析、上报工作;有计划地开展消毒技术、病媒生物监测技术培训工作,提高基层人员工作水平。

六、精防办

精防办科长:段军 办公电话:0352-7785889

对辖区内的社区医疗机构进行督导和检查;加强对各医疗机构上报的重性精神病患者每季度的随访、服药的管理工作;协调上级精神卫生机构与基层卫生机构对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信息传递和管理治疗工作;协助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开展重性精神疾病防治培训工作;组织开展“10.10世界精神病日”的宣传活动,在全区开展精神病防治健康教育工作;负责全区的重性精神病患者的家属护理教育工作。

七、免疫规划科

免疫规划科科长:赵正冬 办公电话:0352-7785889

根据上级制定的免疫规划、策略和技术规范、结合实际,制定并组织辖区免疫预防工作目标,策略和措施;检查、督导、评价和反馈免疫规划执行情况,及时向上级报告和采取相应纠正措施;指导和参与接种率常规报告、监测、分析和评价;指导辖区接种单位开展预防接种服务和实施预防接种安全注射,做好检查、考评、督导和监测工作;指导和参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和调查处理;组织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对专业人员进行培训;收集相关资料,加强调查研究,总结预防接种工作的经验和问题,并向区卫计局和上级疾控中心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提出改进建议;负责辖区儿童免疫预防信息网络系统推广应用的具体组织实施、宣传、技术指导等工作;组织开展疫苗针对传染病的疫情报告、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疫情处理、实验室监测以及免疫成功率和人群免疫水平监测工作。做好免疫预防其它相关工作。

八、结核病防治科

结核病科科长:胡伟 办公电话:0352-7785889

负责全区结核病防治管理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掌握全区的结核病疫情动态,负责结核病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和上报;对大疫情报告的肺结核病人进行追踪调查;负责辖区内学校及托幼机构结核病防控工作等业务指导;指导基层结核病防治工作,并做好基层结核病防治工作人员业务技术的培训、指导;开展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提高群防群治水平。

九、艾滋病性病防治科

艾滋病性病防治科科长:马桂芳 办公电话:0352-7785889

为拟定全区性病艾滋病性病丙肝麻风病预防控制工作计划方案等提供科学依据,为卫生行政部门提供技术支持;按照省市级工作要求制定艾滋病性病丙肝麻风病工作计划;对全区的艾滋病性病丙肝麻风病实施雨雾指导,管理及相关工作的培训;负责全区的艾滋病性病丙肝麻风病防治工作的宣传干预;落实各项艾滋病性病丙肝麻风病工作任务。

十、传染病防治科

传染病防治科科长:杨云飞 办公电话:0352-7785889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负责辖区内传染病疫情的报告管理,对辖区的疫情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保证疫情报告工作的质量和疫情资料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管理传染病疫情统计资料、各类定期报表、传染病监测资料、疫情报告检查资料和疫情分析资料,使之严格按规范进行登记、汇总、上报、存档和利用;制订辖区内主要传染病的防治计划或规划,并组织实施;利用常规疫情和专题监测资料对辖区内传染病发病情况进行流行病学调查研究,对重点病种根据其流行周期、发病季节、流行特征,及时发现可能引起流行的迹象和因素,进行预测分析,在流行前期做出初步预报,以便预先采取预防措施;检查辖区医疗机构做好疫区、疫点处理工作。指导参与辖区暴发疫情的调查处理,查明病因,采取措施尽快扑灭疫情;积极开展辖区内主要传染病的监测工作;定期对辖区医疗机构进行传染病督导工;有计划地对辖区医疗机构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负责地方病的监测。

十一、生物制品科

生物制品科科长:杨可妍 办公电话:0352-778588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规定,中心生物制品科负责全区预防用生物制品的订购、储存、运输、分发、调配、经销和冷链系统的使用和管理,及时保质保量将生物制品供给承担预防接种的医疗单位,控制并减少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

十二、慢性病科

慢病科科长:王雪梅 办公电话:0352-7785889

根据上级慢病防治规划,制定本慢性防治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协助组织实施;做好慢病调查、死因监测、高血压、糖尿病、脑卒中等常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承担慢性患者健康体检、咨询、配合治疗以及危险因素的监测、筛查、人群干预工作任务;做好慢性病信息收集、录入、核对和上报工作,对信息资料进行及时分析和评价;对监测点慢性登记、报告、个案调查、资料汇总、分析等环节进行指导;制定培训计划,开展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慢病防治人员业务知识培训;制定慢性病相关监测方案,建立监测制度;对医疗机构死亡系统进行管理,收集、审核、上报;对全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人员进行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知识技能培训。

十三、医疗卫生监督一科

负责人:周晓军 办公电话:13593035082

负责医疗卫生监督工作。

十四、医疗卫生监督二科

负责人:赵 聪 办公电话:15935237792

负责医疗卫生监督工作。

十五、公共场所卫生监督一科兼学校卫生

负责人:马少文 办公电话:13934804800

负责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

十六、公共场所卫生监督二科兼学校卫生、体育场馆卫生

负责人:徐慧东 办公电话:13994321990

负责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

十七、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科

负责人:崔 勇 办公电话:13513528810

负责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

十八、稽查科

负责人:张一虹 办公电话:15534210194

负责全所卫生监督稽查工作。

十九、职业卫生科

负责人:王烨 办公电话:18734226263

负责全所职业卫生工作。

索 引 号:
信息分类: 机构介绍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4-09-09 00:05
标题: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地址、联系电话、办公时间、负责人姓名
文号:
时效: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地址、联系电话、办公时间、负责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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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宋龙

办公地址:大同市平城区天泰街439号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

联系方式:0352-7785889

索 引 号:
信息分类: 机构介绍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4-09-09 18:08
标题: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领导设置
文号:
时效: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领导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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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龙 主任兼书记

负责疾控整体工作。

郭昊清 副主任兼副书记

分管慢病科、结核科、免疫规划科、消毒与病媒控制科、精防办。

王建新 副主任

分管办公室、生物制品科、传染病防治科、财务科、检验科、艾滋病性病防治科。

钟宏伟 副主任

分管医疗卫生监督一科、医疗卫生监督二科、公共场所卫生监督一科、公共场所卫生监督二科、稽查科、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科、职业卫生科、稽查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