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平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区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立案、调查、调解和仲裁工作。
(二)负责专兼职仲裁院的聘任、管理、考核、业务培训以及劳动用工法律咨询服务工作。
(三)负责全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案件的统计、分析、上报工作等。
(四)负责及时制作各种仲裁文书,做好仲裁案卷的整理归档工作,管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的文书、档案、印鉴。
(五)对管辖范围内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依法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辖区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六)负责劳动保障监察员证件审核、发放;组织劳动保障监察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
(七)公布平城区欠薪投诉举报电话5329949,受理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的申诉和举报案件;按照劳动保障监察管理权限,接收、受理、调查、处办上级转发、交办、移送、指令性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制度的案件或线索。
(八)按照上级统一安排部署,与市直相关职能部门和区直有关单位协同配合,开展各项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特别是根治农民工欠薪这一关键环节专项行动。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及上级部门交予的其他工作任务。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孙涛
1、负责大队(支部)日常事务的具体实施工作,资料编印、会议通知、会议记录和会务筹备、文件管理工作及上级文件的签收、宣传、落实和归档、文件资料撰写工作等;2、深入一线、调查研究,编发劳动保障监察各类工作信息,并报送市直相关部门和区直有关部门;3、负责大队劳资、人事工作的具体实施,机要保密、安全保卫等工作,节假日及日常值班与特殊勤务的安排工作;4、负责全队车辆维修、维护保养及后勤保障和资产管理工作,发现破旧设施及时组织维修或报废更换;5、负责全队水、电、暖、气、门、窗等设施的检查和组织维修工作;6、负责所有办公用品、设施的采购、发放工作;7、负责网络舆情的收集、回复和引导工作;8、负责做好财务预决算及具体实施工作,队财务日常往来及票据归档管理工作,做好职工社会保障金、住房公积金等专项资金的扣缴、管理工作,做好全队财产登记建档工作;9、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仲裁业务室。负责人:张彩霞
负责辖区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立案、调查、调解、仲裁、仲裁文书制作、案卷归档和法律宣传以及群众来电来访咨询、以及“12345”关于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工单处办工作。
(三)档案室。负责人:常丽瑛
1、对接区“12345”政府服务热线办公室,负责“12345”关于劳动保障监察相关工单接单、派发工作,传达区热线办相关政策、要求及有关数据统计;2、对接市劳动保障监察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接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国家信访局、“12333”全国根治欠薪平台线索接收、派发工作;3、传达市平台案件办理答复相关政策、要求;负责相关数据统计;4、负责其他上级部门转办线索(省市区转欠薪线索、省市区转舆情等)的接收、派发工作;5、负责对接区人社局信访线索办理工作,派发线索,报送答复情况,接收全队已办结案件案卷;6、负责案卷保管,参与指导案卷装订;7、负责业务类相关数据汇总统计及报表报送工作,通知各监察执法中队、投诉接待窗口等部门报送数据;8、负责队内部分法律文书领取登记工作,做好职工业务培训工作,在建工程工资保证金缴存工作资料保管;9、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投诉接待室。负责人:陈兆文
1、设立投诉、举报电话:0352-5329949,并通过新闻媒体及其它方式向社会公布;2、负责接待、受理群众投诉,实行AB岗工作制,因特殊情况负责接待投诉、举报人员离开时,应落实好其他工作人员顶岗;3、接待投诉、举报要态度和蔼,耐心听取陈述,并认真做好登记和记录,属于受理范围的案件,要及时处理,不得推诿,对于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受理范围的投诉、举报问题,要耐心做好解释工作,且告知举报人向有处理权的机关举报;4、受理投诉、举报问题和案件,应本着从速从快的原则抓紧时间处理,能当即处理的当即处理,需立案调查后才能作出处理的,依相关规定执行;5、对上级转来的举报信件,要及时查处,结果要有书面报告及时上报;6、受理举报工作人员必须为举报人严格保密,不得将举报人或举报材料等情况透露或转送给被举报单位、被举报人;7、建立来访线索登记台账和投诉举报受理台账,每周整理汇总本周的登记线索和受理的案件办理情况并在单位周会上说明;8、做好法律法规的宣传以及政策咨询解释工作;9、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监察执法中队。
一中队负责人:靳武。
二中队负责人:王飞。
三中队负责人:武国强。
四中队负责人:张继忠。
五中队负责人:张宇杰。
六中队负责人:李辉。
以平城区区域界限为界,开展日常巡查及专项检查;对发现的违反劳动用工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予以纠正和查处:负责辖区内劳动监察投诉、举报案件的受理、调查、处办等工作。
单位负责人:祁雁平
办公地址:平城区新华街局内小区33号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联系方式:0352-5329949
祁雁平 院长
分管全院工作。
孙沁同 副院长
分管案件受理、群众来访咨询解答、法宣工作、业务培训。
张彩霞 副院长
分管办公室、劳资、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