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教育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区实际,制订具体实施办法。
(二)负责制订全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综合管理全区基础教育、职业与成人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对部门办学、企业办学、社会力量办学实施业务领导。
(四)负责提出区级教育经费年度预算并报区财政局审定,协同有关部门筹措区级教育经费并实行管理和调配,监督检查教育收费执行情况;指导学校基本建设;对所属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负责学生助学贷款发放工作。
(五)监督、检查各学校执行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负责督政、督教、督学工作,督导、检查学校履行教育职责和巩固提高均衡工作,督导评估各级各类学校的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六)研究制定全区教育综合改革和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措施,并督促实施。协调和指导学校开展教育改革和教学研究工作,负责对教育、教学质量进行检查评估;指导各类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
(七)规划、指导和协调全区教育科研、教育技术装备和实验室、图书馆建设工作;指导教育信息化工程的实施;负责和指导教育管理信息、统计工作。
(八)规划并负责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校园文化建设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劳动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学校的纪检监察、统战、治安保卫、依法治教和社团管理工作。
(九)主管学校的推广普通话和文字规范工作;承担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主管全区教师工作;制定教师队伍管理、调配和师资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教师资格认定、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和教师评先表彰工作。
(十一)按规定要求,承担所属、对口事业服务机构业务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
(十二)增加劳动教育的职责。
(十三)扩大教育督导的范围,将“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调整为“组织对全区各级各类教育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检查、验收;组织开展全区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监测”。
(十四)指导、监督教育系统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助学贷款发放工作。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区教育局要深化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简政放权,充分发挥学校办学主体作用,全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一)综合改革办。科室负责人:吴海春 办公电话:5061174
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事务工作;负责局长办公会会议和局务会议等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并督办;负责机关科室和所属事业单位文件的审核工作;负责局机要、档案、保密、信访、后勤管理、OA办公系统、12345政府热线、13710督办等工作;负责文件运转、管理和重要文电的起草工作;负责撰写年度或阶段性工作计划、总结,编写教育大事记,编发教育信息简报及对外宣传等工作;负责局机关政务公开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的答复工作;承办、参与有关会议及检查的组织接待工作;拟定全区语言文字工作规划;组织实施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监督检查语言文字应用情况;负责全区推广普通话工作、普通话测试工作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二)党委办公室。科室负责人:张旖濛 办公电话:5061240
负责局党委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组织、安排党委的各类会议、学习和重要活动;负责党员的教育、管理,制定党员发展计划,做好党员发展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工作;负责党委印鉴、介绍信等的管理和使用;负责教育系统党委所属总支、支部的组织设置、党员发展、党费收缴上交、党组织关系接转等工作;协助区委组织部建设和管理学校(单位)领导班子;负责系统干部教育工作和党建目标责任制的督查落实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两代表一委员”的选拔推荐和管理工作;承担教育系统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联系、协调工作;负责对所属总支、支部的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加强全系统意识形态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落实;指导和监督各学校党务公开工作,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各学校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对网上舆情的监控与处理;负责全系统工会、妇女及团委工作;完成上级党组织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人事办。科室负责人:李雯 办公电话:5061279
依法履行教师资格认定、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评模评优、援外教师选拔推荐、特级教师评选推荐、调整流动和考核、退休人员审核等管理工作,依法落实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履行中小学教师的管理职能;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学校)的编制、劳资、人事工作;负责全区校长、教师交流工作;负责教职工考核及评优工作;负责教师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接转新毕业大中专毕业生档案;负责原民办代课教师的工龄审核等工作。宏观管理教师进修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指导教师培训机构的教学管理和质量监控工作;规划、指导、管理全区中小学校长和教师培训、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和骨干教师队伍建设;负责名师工作室建设工作;负责对中学正高级教师和全区特级教师管理使用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名师团队送教下乡工作。
(四)计财办。科室负责人:魏利明 办公电话:5061227
负责机关及基层各单位的财务、预算、决算、统计、医保等工作;负责基层各单位各项费用的下拨、各项收支项目的审核、财务工作的监督与执行等;负责对基层各单位的审计及各种决算报表和统计报表的上报;对基层财会人员进行统一管理及业务指导等;负责学校(幼儿园)基本建设工作,协调解决基层各单位各种基建(房屋、水、暖、电等)及校舍安全问题;定期对学校(幼儿园)的危房安全进行检查;协助做好学校(幼儿园)的基建维修、大型基建工程建设的管理、手续办理、监督检查、决算审计、移交接收、固定资产入账等工作,并做好各项基建工程的档案资料收集和保管工作;参与全区中小学、幼儿园的收费管理;负责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初审等管理工作;负责新生特困救助工作;承担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困难学生、幼儿的资助工作。
(五)基教办。科室负责人:乔志洁 办公电话:5061212
宏观指导并承担全区普通高中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和特殊教育的管理工作;负责落实义务教育办学标准,规范基础教育办学行为,推进教学改革;制定基础教育管理规定及评估标准,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中小学教材的管理;负责全区中小学校(含部分民办学校)的学籍管理;负责青少年科普、环保等教育工作;负责全区中小学的对外教育合作与交流;组织、指导、督促全区中小学落实课程计划及教学大纲工作;负责编制中小学规模、轨制、年度招生计划;负责学生营养餐工作;指导中小学教学信息化、图书馆和实验设备配备工作;负责为教育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推进智慧校园、智慧课堂建设服务。
(六)政教办。科室负责人:张良 办公电话:5061308
拟定全区学校德育工作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校外教育、社会实践和德育基地建设;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德育工作、思想政治课的教育教学工作;承担各级各类学校学生与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师德师风教育和对违反师德师风教师的查处工作;负责学校班主任队伍建设;指导学校校园文化建设工作,负责学校校园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中小学国防教育和军训工作;指导中小学校校外教育、社会实践、劳动教育工作;负责对学校德育工作进行评估指导;负责文明校园评选工作。
(七)体卫艺办。科室负责人:安飞 办公电话:5061420
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工作;制定相关教育教学指导文件;监督各级各类学校执行体、音、美课程教学计划;参与规划相关专业师资培养、培训工作;组织中小学生参加体育竞赛活动和艺术交流活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全区性的学校体育、艺术比赛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学校疾病防控工作,指导学校卫生保健工作和健康知识教育工作;负责学校体质健康检查调查、数据统计上报工作。
(八)成教办(行政审批办)。科室负责人:苏欣 办公电话:5061181
承办全区教育系统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有关工作;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及局机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负责行政审批类政务服务管理工作,承担全区民办幼儿园、中小学及培训机构的初期审核、评议、考察论证、审批、年检、变更、终止、公告等有关工作;负责校外培训机构的清理整治工作;承担全区成人教育管理工作;负责学前教育教学工作的日常管理和指导;负责全区幼儿园园长、教师队伍建设、专业培训工作和开展学前教育科研工作;规范办园行为,协调相关部门对全区无证学前教育机构的清理整顿。
(九)安全办。科室负责人:许奇伟 办公电话:5061176
负责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研究提出解决学校、幼儿园安全方面的重要措施和建议;负责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安全教育和安全保卫工作,指导、督促、检查学校安全工作,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消除安全隐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全区平安校园创建工作。
单位负责人:李秀斌
办公地址:大同市平城区华田苑府城二期1#综合楼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
联系方式:0352-5061174
李秀斌 区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主持区教育局党委、行政全面工作。
李芳 区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分管教育系统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思想政治建设、基层单位领导班子建设、新党员的发展、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分管中小学德育、师德师风建设、班主任队伍、文明校园创建等工作;分管基础教育、特殊教育、中小学招生、学籍管理等工作;分管中小学课程教学、教学研讨、教师研修、教育科学研究等工作;分管中小学继续教育、教师进修和培训等工作;分管工会、团组织、少先队、计生等工作。
分管科室:党办、政教办、基教办、工青妇、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区现代教育研究发展中心、区教师进修学校。
郭鹏飞 区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分管学前教育的布局、规划、建设、普及普惠、办园行为、保教、幼儿招生和幼儿教师队伍建设等工作;分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近视眼防控、食品安全、疫情防控、疾病预防等工作;分管教育督导工作;分管学校(幼儿园)安全保卫、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应急演练、扫黑除恶、禁毒、维稳、国家安全、“平安校园”创建等工作;分管资助、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工作;分管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分管青少年运动员全面发展、优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与输送工作。
分管科室:区学前教育中心、体卫艺办、督导室、安保办、资助中心、电教办、区少体校。
张利军 区教育局党委委员
分管教师队伍建设、招聘新教师、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定编定岗、教师支教交流、人事档案、职称评聘、教职员工考核和工资等工作;分管民办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社会力量办学、培训机构日常监管、营商环境、放管服、双随机、一公开、行政复议、行政执法、行政诉讼应诉等工作;分管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校招生考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等考务管理工作。
分管科室:人事办、成教办、区招生考试中心、区职业技术学校。
王红卫 四级主任科员
分管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工作;分管机关行政事务、信访、法规、OA办公系统、12345政府热线、13710督办、机要保密和师资培训等工作;分管教育经费的预决算、财务、统计、内审、养老等工作;分管学校(幼儿园)基建工程、教育教学设备(装备)采购、校舍维修等工作。
分管科室:局办、计财办、基建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