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依法拟订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负责本系统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和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
(二)负责协调全区各部门在法律法规实施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负责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三)指导、监督、管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和刑满释放、解除矫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四)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监督全区人民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基层司法所建设。
(五)负责拟订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区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六)设平城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委依法治区办),接受中共大同市平城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区委依法治区办下设秘书股,负责处理区委依法治区办日常事务,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
(七)对外加挂“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局”牌子,代表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政府履行全区行政复议职责,内设行政复议室,承办向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和涉及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政府的行政应诉工作。组织或参与有关重大行政案件的调查、审理工作。
(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拟订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工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督促落实。负责机关政务活动的组织实施和督察督办。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负责新闻宣传、政务信息公开、应急管理、机要、保密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车辆管理及安全、卫生、接待、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工作。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管理、劳资、考核奖惩、教育培训等相关人事工作。
(二)行政执法协调与监督室。
负责全区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各街道、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监督检查法律法规、规章实施情况,协调各街道、各部门在法律法规实施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负责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三)普法与依法治理室。
负责拟订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区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全区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工作。指导全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
(四)社区矫正管理室。
负责指导、监督、管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和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鼓励、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社区矫正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职业培训和就业指导,帮助落实社会保障措施。
(五)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室(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室)。
负责贯彻落实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全区法制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全区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负责基层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指导基层司法所所长、司法助理员和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资格核准申报工作。负责全区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规划和推进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
(六)行政复议室。
承办向区人民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和涉及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政府的行政应诉工作。组织或参与有关重大行政案件的调查、审理工作。
单位负责人:孙琳
办公地址:大同市平城区云中路725号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联系方式:0352-5383026
孙琳 局长
负责全局工作。
管存斌 副局长
分管财务、法制、行政复议与应诉、法律援助、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
李文静 党组成员
分管党建、社区矫正、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工作。
程鹏菲 党组成员
分管办公室、人事、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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