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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机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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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09-02 14:32
标题: 平城区应急管理局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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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城区应急管理局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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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乡(街道)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煤矿、非煤矿山、冶金、危化、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贯彻执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针政策,组织编制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起草相关规定草案并监督实施。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区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及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工作,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区应对较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区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公安等救援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协调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管理区级应急救援队伍,指导乡(街道)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协调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上级划拨和区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有关部门单位和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区煤矿、非煤矿山、冶金、危化品、烟花爆竹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指导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区级监督管理的煤矿附属洗(选)煤厂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监督指导各乡洗(选)煤厂、配煤、型煤加工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对外合作和交流,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市际救援工作和县(区)际之间应急救援合作。

(十五)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会同区发改局(区粮食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六)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加强、优化、统筹区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区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较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坚决遏制较大安全事故。

(十九)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自然资源局(区林业局)、水务局等部门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1)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区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区较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区应对较大灾害指挥部工作,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相关部门开展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区自然资源局(区林业局)、水务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协调指导森林和草原火情监测预警工作,按权限发布森林和草原火险、火灾信息。

(2)区自然资源局(区林业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管辖区域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3)区水务局负责日常水旱灾害防治,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河流和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水旱灾害防御的技术支撑服务和服务保障工作。

(4)必要时,区自然资源局(区林业局)、区水务局等部门可以提请区应急管理局,以区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2、与区发改局(区粮食局)在区级救灾物资储备方面的职责分工。

(1)区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区级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区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区发改局(区粮食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2)区发改局(区粮食局)根据区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区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区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3、与区自然资源局、区发改局(区能源局)在煤矿安全监督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

(1)区应急管理局(区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负责区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区煤矿安全监督检查,指导煤矿一般事故抢险救援工作。承担区级监督管理的煤矿附属洗(选)煤厂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监督指导各乡洗(选)煤厂、配煤、型煤加工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区自然资源局负责对煤炭资源开采过程中超层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的查处。

(3)区发改局(区能源局)从行业管理上承担相关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在项目核准、初步设计、竣工验收、产能调控等方面落实安全监督管理责任。

索 引 号:
信息分类: 机构介绍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4-09-02 14:30
标题: 平城区应急管理局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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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城区应急管理局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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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党组办公室)。科室负责人:任富  办公电话:5026252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档案、安全、保密、信访、财务、重要文稿起草和行政后勤等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负责党组与党支部的党务联系。承办党组会议和党组理论学习,落实会议议定事项。承办“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相关工作;指导应急管理系统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建、纪检、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工作。

(二)规划审批信息化室。科室负责人:张平  办公电话:5026252

负责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宣传、文化建设,开展公众知识普及等工作;组织起草相关规划、规定、标准等草案,承担政策研究,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规划信息传输渠道,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拟订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中介机构资质管理并监督检查;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务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有审批性质行政职权事项的受理、办理或牵头组织联审联办工作。

(三)应急救援指挥室。科室负责人:韩晓轩  办公电话:5026252

承担应急值班值守工作,拟订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衔接公安等应急救援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编制区级应急体系建设、拟订区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管理保障办法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指导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培训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

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上级划拨和区级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工作。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编制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

(四)火汛地质灾害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室。科室负责人:殷雪纯  办公电话:5026252

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区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承担区政府应对较大灾害指挥部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指导乡(街道)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协调指导区消防大队拟订消防有关规定并监督实施,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河流和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协调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重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

(五)安全监督管理一室(非煤、危化、烟花爆竹)。科室负责人:衣瓅  办公电话:5026252

负责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采掘施工)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指导监督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承担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执法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

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组织指导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等工作。

(六)安全监督管理二室(煤矿)。科室负责人:杨一智  办公电话:5026252

指导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拟订煤矿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编制并组织实施煤矿安全生产规划,指导煤矿安全基础管理,配合省、市应急管理部门做好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相关工作。负责煤矿事故统计分析、一般事故督办工作,落实煤矿事故约谈制度。负责煤矿井下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煤矿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工作,指导煤矿企业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和监控,负责组织开展煤矿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和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落实煤矿安全联合执法制度。依法对煤矿违法、违规和违章等行为进行查处。承担区级监督管理的煤矿附属洗(选)煤厂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监督指导各乡洗(选)煤厂、配煤、型煤加工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

指导煤矿通风管理和瓦斯、煤尘、煤层自然发火防治工作,指导煤矿开展年度瓦斯等级鉴定"(含煤与瓦斯突出鉴定),负责煤矿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煤矿防治水、顶板管理工作,指导煤矿生产技术管理、井下作业人数定员管理工作。负责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和煤矿领导带班管理系统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煤矿机电管理工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科技成果推广工作,指导煤矿推进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和智能化“四化”建设。负责指导煤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协调煤矿一般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负责事故抢检中急需物资的组织工作,参与煤矿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七)安全监督管理三室(冶金工贸)。科室负责人:杨一智  办公电话:5026252

负责指导监督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

(八)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室。科室负责人:袁辉  办公电话:5026252

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协调落实上级政府、部门对区政府安全生产督察、检查等工作;组织协调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机关党办。科室负责人:苏文东  办公电话:5026252

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索 引 号:
信息分类: 机构介绍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4-09-02 14:28
标题: 平城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地址、联系电话、办公时间、负责人姓名
文号:
时效:

平城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地址、联系电话、办公时间、负责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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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王英

办公地址:区政府南行政中心北楼二楼226室(迎宾街426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办公电话:0352-5026252(24小时)

传真:0352-5026252(24小时)

邮政编码:037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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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机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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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09-02 14:33
标题: 平城区应急管理局领导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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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城区应急管理局领导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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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英 局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并负责局全面工作。

杨英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全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等行业安全监管工作,负责防汛、森林防火、安全宣传等工作,负责应急救援、规划、审批、信息化等工作,负责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具体分管安全监管一室、规划审批信息化室、应急救援指挥室、火汛地灾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室。

王利军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目标考核等工作。负责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具体分管局办、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室(区安委办)。

郝兴堂

负责煤矿和冶金等“八大行业”等行业安全监管工作。负责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具体分管监管二室、监管三室。

刘浩 副队长、支部宣传委员

负责综合监管工作。负责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具体分管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苏文东 支部副书记

负责党务、纪检、组织、人劳、工青妇、后勤等工作。

具体分管局党办、人财室、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