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落实党的医疗保障工作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关于医疗保障的法律法规,执行中央、省、市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拟订全区医疗保障事业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省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二)贯彻落实省市医疗保障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落实省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负责区属机关、事业、社会团体、企业等单位的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管理工作。
(三)贯彻落实全省城乡统一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贯彻落实全省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政策。
(四)贯彻落实省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医疗保障费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五)负责全区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落实省市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和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六)负责全区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业务管理、监督、指导工作;强化基金管理,掌握基金收支平衡。负责参保人员的门诊、规定病种、异地居住、异地就医、转诊就医、住院治疗、大病救助的费用审核;配合有关部门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实施监控、跟踪管理,对药品以及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进行监管,为参保对象就医优化环境,为患者用药提供安全。
(七)负责全区医疗保障政策的宣传。
(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职能转变。区医疗保障局应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与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区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一)办公室。科室负责人:曹一波 办公电话:0352-5030383
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党委的决议;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科学、文化、法规、业务知识;做好党建工作和党员发展工作,加强党员管理,对党员进行监督,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的纪律;做好党建表彰、推荐工作;协助党组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机关干部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协调机关业务工作,督促重大事项落实;拟订机关内部规章、年度工作计划和撰写年度总结。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查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编写医疗保障信息以及医疗保障史志工作。承担政务公开、机要保密、信访和局机关与直属单位内保等工作。负责机关的人事劳资、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等工作。制订行业人才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局重大活动和会议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基本医疗保险办公室。科室负责人:兰杰 办公电话:0352-5030383
贯彻实施省市医疗保障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落实省市有关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落实省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负责区属机关、事业、社会团体、企业等单位的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医疗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贯彻落实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三)医药服务管理办公室。科室负责人:杨雪垠 办公电话:0352-5030383
贯彻落实全省统一制定的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落实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配合省市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落实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配合省市做好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并监督实施。
(四)基金监管办公室。科室负责人:孙锦涛 办公电话:0352-5030383
贯彻落实省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依法使用医保基金;做好医保基金的控制、考核工作,如实反映基金收支状况;加强监督和检查,确保基金的安全。
单位负责人:张瑞林
办公地址:区政府南行政中心北楼五楼(迎宾街426号)
办公时间:上午:08:00-12:00下午:14:30(冬15:00)-18:00
联系方式:0352-5030383
韩慧伟 党组书记
主持医保局党组织建设工作,宏观管理指导医保局职能工作。
张瑞林 局长
主持平城区医疗保障局全面业务工作。
穆琳 副局长
协助党组书记及局长抓好党建、行政和业务各项工作。
曹一波 综合办公室主任
负责协助领导班子做好党建、行政全面工作。兼规划财务、医药服务科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