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国民健康方针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规章草案和政策、规划,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标准化工作。编制并组织实施区域卫生健康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协调推进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建设。组织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建设。
(三)负责制定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执行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协助市卫健委开展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贯彻落实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基本药物目录,开展药品使用监测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将相关信息通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并采取措施。
(六)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二次供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建立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七)负责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制定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管理的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和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九)负责拟订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负责拟订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相关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加强中医药行业监督管理,统筹推进中医药振兴工作。
(十一)负责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等工作,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有关工作。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区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区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指导区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体育的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区体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开展学校体育、社区体育活动,开展国民体质监测。负责全区体育的管理和行政许可,监督体育行政执法工作,负责体育方面的行政复议案件。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大同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以增强人民群众健康获得感为目标,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推动落实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等疾病的综合防治措施,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资源下沉,强化基层服务网络功能,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县域综合医改和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创新和转变监管方式,构建协同顺畅、信息共享的监管机制,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四是更加注重老年健康事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五是要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指导并开展好各类体育健身活动,不断增强国民身体素质。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1)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负责开展全区人口监测预警工作,推进生育政策的落实,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国家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2)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区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区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1)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2)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1)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负责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会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通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2)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会同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建立食品安全风险、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区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区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一)综合办公室(党办、行政办、财务审计股)。科室负责人:赵晓光 办公电话:15333028614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重大问题调研、重要文稿起草、信息、政务公开、档案、保密和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组织协调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拟订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负责拟订卫生健康行业安全信访工作规章制度,受理、转办、督办人民群众有关卫生健康系统信访事项,协调处办网络媒体舆情,指导监督卫生健康行业单位安全和信访工作。承担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拟订全区药物政策,实施基本药物目录,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供应使用的鼓励扶持政策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协调推进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建设。负责机关党组与区委的党务联系,督促落实党组会议议定事项及“三重一大”决策事项,落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负责机关党务和党风廉政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目标责任考核、干部选派相关工作,牵头组织干部教育和岗位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和组织干部工作。
(二)规划发展和政策法规股(宣传教育股)。科室负责人:薛丽娟(规划发展) 王宇哲(政策法规) 办公电话:15333028614
承担卫生健康统筹协调推进工作,组织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承担统筹规划与协调优化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工作,做好卫生健康事业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做好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开展卫生健康统计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组织推进法治建设,承担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承担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承担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开展卫生健康工作领域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
(三)医政医管股(行政审批管理股)。科室负责人:陈秀丽 办公电话:15333028614
拟订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以及行风建设等相关政策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指导医院药事、临床实验室管理等工作。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指导监督医疗机构评审评价工作。协调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承担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编制卫生应急专项预案,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预案演练。组织指导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依法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政务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具有审批性质行政职权事项的受理、办理或牵头组织联审联办工作,指导本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四)疾病预防控制股(综合监督股)。科室负责人:刘海涛 办公电话:15333028614
拟订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依法管理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防治工作,承担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工作。承担区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区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开展《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有关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将相关信息通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并采取措施。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二次供水卫生、传染病防治、职业卫生、体育市场的监督检查。完善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监督指导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负责重大医疗卫生违法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导规范执法行为。承担推进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组织协调的具体工作。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五)基层卫生健康股。科室负责人:岳志青 办公电话:15333028614
拟订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管理工作。承担农村和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综合管理工作。指导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中医药人才培养工作。推进中医药文化继承发展。参与制定中药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相关科研项目、医学重点学科建设、适宜技术推广工作。组织开展住院医师、全科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协同指导医学院校教育。
(六)人口发展和妇幼健康股(老龄工作股、群众体育股)。科室负责人:刘玉玲 办公电话:15333028614
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提出促进人口与家庭发展的政策建议,落实生育政策,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推动计划生育家庭奖励规定的落实。拟订妇幼卫生健康政策、规划、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儿童卫生、生殖健康工作,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和避孕药具管理。贯彻实施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群众体育、单项体育协会工作。统筹规划全区群众体育、竞技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推动社会体育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指导相关单位开展体育训练、体育竞赛和运动队伍建设,统筹规划全区群众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群众体育工作。
负责人:巩文利
办公地址:区政府南行政中心(迎宾街426号)
办公时间:上午8:00至12:00 下午14:30至18:00
联系方式:15333028614
巩文利 卫健体党工委书记、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全面工作。
张冬霞 副局长:分管妇幼健康科、安全信访科(药政食品科)。与孔睿杰互为AB岗;联系区妇幼保健服务中心;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臧杰 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医政医管科(中医药科、科技教育科),基层卫生科(体改科)。与张伟互为AB岗;联系区医疗集团;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卢治华 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综合办公室(党办、纪检、办公室、人事科、政策法规科、干部保健科)。与王晓霞互为AB岗;袁雪梅协助卢治华分管工作,并负责卫体系统纪检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王晓霞 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家庭发展科(健康宣传科、老龄工作科)。与卢治华互为AB岗。宗玫协助王晓霞分管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电话:2026510
张伟 党组成员:分管疾病预防控制科(应急办、综合监督科、规划信息科),体育科(职业健康科)。与臧杰互为AB岗。联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卫生监督所。邢建虹协助张伟分管工作,并担任工会主席,负责工会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孔睿杰 计生协会秘书长:负责计划生育协会全面工作。与张冬霞互为AB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