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城区城市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大同市平城区城市管理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方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区城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平城区永泰街道泰昌园小区5号住宅7号商业商铺(大同市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电话:0352-5336918,邮编:03700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大同市平城区城市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全年重点工作任务,坚决贯彻执行区委、区政府的各项安排部署,及时妥善处理社会群众关心、关切的热点问题,强化正常发布的力度和时效,持续提升公开治理和行政治理水平,取得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如下:
1、平城区城市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大同市平城区城市管理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未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24年,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事项。
(四)平台建设方面
2024年,我局按照政务公开标准,安排专人定期收集、审核、报送相关内容,在确保政务信息及时更新的基础上,稳步提高信息公开质量。通过政府信息网站公开专栏和基层政务公开专题等形式,及时发布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多样化的信息宣传形式,回应社会及公众关心的问题。
(五)监督保障方面
2024年,我局结合城管执法业务工作,以规范政府信息的发布、依申请公开答复、政策解读等相关工作,组织相关责任部门参加政务信息公开培训,让相关负责人员对相关规定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和更准确的把握,对全局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进一步积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机制,规范信息报送与审核流程,确保政务公开信息更新及时、丰富全面、真实完整,能够涵盖区城市管理局重点工作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稳步推进,取得较好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政务公开规范性信息数量偏少;政策解读形式仍不够丰富,缺少较为生动、多样的解读形式。
2024年,我局将持续深化政策解读工作,着重提高政策解读的深度和广度,更好地指导城市管理日常工作;进一步强化学习培训,提升相关业务能力,通过参加专题培训、集中学习等形式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专业素养;积极探索多样化的解读形式如案例解读、专家访谈等以丰富解读内容提升解读效果;常态化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及时查缺补漏,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力度,确保各项任务得到全面落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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