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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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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6-06-03 10:46
标题: 大同市平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曝光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整治违法典型案例(第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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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平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曝光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整治违法典型案例(第二期)

发布时间:2026-06-03 10:46 来源:平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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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纵深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严格落实上级纪委监委关于深化“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部署要求,平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紧盯外卖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依法查办了一批典型违法案件,现将第二期五起典型案例予以曝光,以此督促各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守法经营、诚信自律,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案例一:查处某炸货铺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添加剂加工食品案

平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中,发现某炸货铺厨房内用于加工食品的吉士粉超过保质期。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依据《山西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平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炸货铺作出了行政处罚。

案例二:查处某月饼铺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案

平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在处理消费者投诉中,经执法人员现场核查,发现该店销售的椰蓉早餐包在外包装上未见到任何标签标识,确认存在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的违法行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一项的规定,依据《山西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平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月饼铺作出了行政处罚。

案例三:查处某餐饮有限公司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案

平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中,发现某餐饮有限公司从业人员李建琴的健康证明已超过有效期。该餐饮有限公司安排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平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该餐饮公司当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限期改正。

案例四:查处某烤肉店未按规定清洗消毒餐具案

平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中,发现某烤肉店餐饮具使用前未进行清洗消毒。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平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该烤肉店当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限期改正。

案例五:查处某餐饮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建立进货查验记录案

平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中,发现某餐饮有限公司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且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平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该餐饮有限公司当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限期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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