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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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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6-06-17 15:32
标题: 大同市平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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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平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17 15:32 来源:平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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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众合事故理赔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刘鹏龙与你公司未续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争议一案(晋同平劳人仲案〔2026〕109号),在向你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地送达立案相关文书时,注册地并无此单位,且无法联系到你公司相关负责人。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案仲裁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组庭通知书、开庭通知书、送达回证。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0日内。开庭时间为2026年07月21日上午9时,开庭地点为平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二楼会议室(新华街局内小区33号)。

附件:大同市平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晋同平劳人仲案〔2026〕109号的公告.pdf

大同市平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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