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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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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6-09-20 11:08
标题: 大同市平城区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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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平城区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公示

发布时间:2026-09-20 11:08 来源:平城区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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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我区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位,实现工程建得成、管得好、长受益,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的“三个责任”(三个责任: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供水管理单位运行管理责任)。现将我区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公示如下:

一、三个责任

(一)平城区人民政府主体责任

责任人:李徽(平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联系电话:0352-5209010

(接听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职责:统筹负责全区农村饮水安全的组织领导、制度保障、管理机构、人员和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经费落实工作,明确街道及相关部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职责分工。

(二)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

责任人:吴顺利(平城区水务局局长)

联系电话:0352-5209193

(接听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职责:负责抓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等前期工作和组织实施饮水工程,对全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及后期运行实施监督管理。

(三)各供水管理责任单位、责任人:详见附件1。

职责:负责对供水工程建筑物、机电设备和供水管网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检查,及时排除故障和安全隐患并维修漏水点,确保供水正常;严格按照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指导价格定期抄表计量收费,做好水源井周边污染隐患排查排除,确保水质安全;按时参加培训,不断提高供水服务水平和质量。

附件1:大同市平城区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责任公示名单.xlsx

大同市平城区水务局

2026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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