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城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大同市平城区农业农村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平城区农业农村局联系(地址:大同市平城区迎宾街426号,电话:18903528120,邮编:037046)。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结合主题教育开展,紧紧围绕市、区政务公开的重点,以贯彻落实《条例》要求为主线,以保障群众的知情权为根本,明确工作专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具体工作,推动了政务工作的公正、公开、透明,有力地促进了全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主动公开
公开了《大同市平城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决算公开说明》《大同市平城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大同市平城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关于平城区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衔接补助资金项目实施计划的公示》《关于调整平城区2023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计划的公告》《大同市平城区2023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计划表》《大同市平城区2023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计划表》《大同市平城区涉农补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大同市平城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平城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平城区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结果公告》《平城区2023年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结果公告》《2022年度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完成情况公示》《大同市平城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对2023年粮食种植和油料种植农民发放一次性补贴的公示》《大同市平城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对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的公示》。
(二)依申请公开
受理1件,按时公开1件,涉及《大同市平城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指导意见》。
(三)政府信息管理
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党组会议程,2023年初进行了周密部署,把政务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作为服务广大农民、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局属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加强对政府信息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推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设置专人专岗,及时收集并推送政务信息,充分利用微信工作群、美篇等新媒体,强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拓宽农业农村领域政务信息传播度。
(五)监督保障
一是建立健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审批及信息保密等制度,严格按照“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谁上网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要求,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和监督,全力保障信息安全;二是通过12345平台,提高工作透明度,随时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促进依法行政。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公示公开内容较少;二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标准不高、把关不严。
改进情况:2024年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要求:一是积极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负责督促各科室及时报送信息,再由专人及时上传至政府门户网站,确保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二是压紧压实责任,推进工作落实。由办公室牵头负责对各科室需要公开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在提交分管副职进行复审,确保信息公开内容详实,全力提升政务信息公开的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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