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城区清远街道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清远街道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平城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清远街道联系(地址:平城区云中路81号,电话:0352-7987908,邮编:037006。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清远街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要求,按照上级部门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街工作实际,围绕着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实效,取得不错实效
(一)主动公开
按照《条例》要求,我街认真对政府信息进行收集,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及时发布日常工作动态和工作文件,改进工作作风,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2022年度平城区清远街道政务公开信息数7条,其中涉及社会保险领域3条,关于社会保险登记和社会保障卡服务;社会救助领域3条,关于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1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我街道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要求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
积极推动主动公开,及时发布主动公开信息,认真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信息发布保密审查等工作机制,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有效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的安全性和时效性。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集中发布各类政府信息。
(四)平台建设。
本街道依托平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规范政府信息格式,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
(五)监督保障。
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细则,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工作。重视社会评议,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社会监督、评议的作用。今年,本街道没有发生泄密事件和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回顾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时效有待提升;二是政务公开的重点不够突出、不够全面,信息质量有待提高。
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充实公开内容。明确对政务公开的范围、政务公开的内容、政务公开的形式、政务公开的制度等,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针对性,切实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是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进一步加强条例学习,完善政务公开事项内容,增强行政工作的广度、深度和透明度,使政务公开更贴合群众关切和需求,更符合公开规范。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