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城区清远街道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30号)要求,由清远街道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平城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清远街道联系(地址:平城区云中路81号,电话:0352-7987908,邮编:037006)。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清远街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遵循上级部门工作部署,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使基层党务公开有序推进,使权力运行更加科学规范、更加公开透明。
(一)主动公开
按照《条例》要求,我街认真对政府信息进行收集,及时发布日常工作动态和工作文件。2023年度平城区清远街道在平城区政府网站公开信息数16条,其中涉及政务公开11条,民生信息3条,公共服务2条;在街道公开公示民生信息13条,关于最低生活保障5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1条、临时救助7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我街道没有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
积极推动主动公开,及时发布,确保信息的安全性和时效性。落实源头认定、保密审查等工作机制,并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及意见反馈工作。
(四)平台建设。
本街道暂无“两微一端”,信息发布平台主要依托平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信息不断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贴近基层工作及群众需求,以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
(五)监督保障。
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细则,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工作。重视社会评议,主动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社会监督、评议的作用。今年,本街道没有发生泄密事件和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回顾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政务公开信息内容相对单一,人民群众关心的公共事务的决策依据类信息公布不足;二是政务公开信息的针对性有待提高,未能有效满足群众的实际需求。
改进措施:一是深化政务公开内容。为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共事务的知情权和参与权,进行全链条式信息公开,全面公开决策的依据、过程及结果,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透明度。二是提升政务公开的精准性。为解决政务公开信息针对性不足的问题,深入了解群众需求,提供个性化的信息公开服务,并加强信息公开反馈收集,及时调整公开策略,确保信息能够真正满足群众的实际需求。三是加强工作人员培训与素质建设。加大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通过定期的培训和考核,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具备足够的专业知识和服务意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清远街道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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