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平城区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做好平城区森林草原火灾防范扑救工作,保护森林草原生态资源,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原旧版预案部分内容滞后,机构改革后相关单位职能调整,原有火情处置、力量调动、火场看守、火案查处等内容不能满足当前防灭火工作需要。本次修订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扑救”原则,重点防范扑火人员伤亡风险,进一步压实部门防火责任,规范火情监测预警、火灾扑救、善后处置全流程。
二、主要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国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山西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大同市平城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规预案修订。
三、核心内容解读
1、健全组织指挥体系
成立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区长任指挥长,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火灾发生后组建现场指挥部,设置宣传报道、抢险救援、医疗救护、治安警戒等8个工作组,明晰各成员单位火灾防控、扑救、善后工作职责。
2、完善火险预警机制
火险预警分为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四级。蓝色、黄色预警重点强化巡护监测、物资准备、队伍待命;橙色、红色预警增加野外火源管控、发布禁火令、队伍靠前驻防等措施,明确预警解除流程。
3、规范扑救力量调用规则
扑救森林草原火灾以专业防扑火队伍、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为主,民兵、社会救援力量为辅;优先就近调动属地专业队伍,确需解放军、武警部队参与扑救,严格按照军队相关规定报批。明确明火扑灭后必须清理看守火场,经检查确认无火无烟无气方可撤离,严防复燃。
4、分级落实应急响应
区级设置Ⅰ级、Ⅱ级两级响应,明确森林、草原火灾不同受害面积、伤亡人数对应的启动条件,规定火灾扑救、人员转移安置、伤员救治、重要目标保护、治安维护、信息发布等处置措施。
5、做实后期处置工作
火灾处置结束后开展火灾损失评估、火因火案查处,严肃追究火灾预防、扑救过程中的失职渎职责任;对扑火工作贡献突出的单位个人予以表彰,对因扑火负伤、牺牲人员落实抚恤褒扬政策。
6、预案管理要求
要求每年组织开展预案培训和演练,预案印发实施同时废止原有旧版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
四、适用范围
适用于平城区行政区域内森林草原火灾的应对工作。
五、解读单位
解读单位:区应急局
解读人:袁辉
联系电话:0352-5026252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三晋通
晋公网安备 1402020200015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