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pingc/2025-00001
信息分类: 区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 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5-03-19 17:15
标题: 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5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文号: 平城政发〔202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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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5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19 17:15 来源:平城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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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城政发〔2025〕1号

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5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相关部门、各相关单位:

2025年,全区上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及市委十六届八次全会、区委二届八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严、紧、深、细、实”的工作作风,坚持“五不为过、五个必须”工作原则,紧紧围绕打造“平安平城”的重大使命任务,深入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强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加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事事心中有底”的行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杜绝重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

一、强化安全意识、树牢安全发展理念

(一)深入学习贯彻

1.各级各部门要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作为党委(党组)第一议题及时跟进学习,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内容定期组织专题学习,将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作为重要议题及时传达学习,强化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树牢事故可防可控的理念,严格工作措施,建立落实清单,加强跟踪问效。(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二)加强宣传教育

2.将安全生产纳入各级各部门宣传计划,在融媒体、电台、报纸等主流媒体开辟专题专栏,利用政府网站、微信、沿街电子屏、抖音等媒体常态化开展宣传。(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各街道办事处,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防灾减灾宣传周等专题活动。深化安全宣传“五进”活动,进企宣讲、送教进校、入户提醒,发放宣传品,开展应急逃生演练,有效提升群众安全意识。(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4.注重安全意识从娃娃抓起,督促各类学校上好安全教育课,扎实开展“开学第一课”和“放假第一课”,指导开展应急逃生和自救互救演练。(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教育局、区消防救援局等部门分工负责)

5.发挥工青妇等群团组织作用,加强网格员、志愿者对安全生产的监督,开展家庭安全寄语等活动,筑牢安全生产人民防线。(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等群团组织分工负责)

(三)深化警示教育

6.各级各部门设立曝光台,加大典型事故、违法案例、隐患场景曝光力度。对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典型事故的,区级行业领域安全监管部门要会同属地街道组织召开现场警示会,切实做到“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区受警示”。(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二、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职责,拧紧安全责任链条

(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7.坚持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尽责承诺制度,严格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11项职责,加强安全管理队伍建设,让能力强、业务精、作风实的过硬干部管安全,让安全管得好的干部受重用。健全企业内部安全风险隐患报告奖励制度,提升企业员工发现报告风险隐患的内生动力。(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

(五)强化员工安全责任

8.制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和一线作业岗位负面清单,并严格检查考核。(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

9.持续深化反“三违”活动,建立企业员工“三违”行为惩戒办法,组织员工开展安全生产承诺,对违反承诺事项的,根据“三违”频次和程度,逐步加大培训考核和惩戒力度。各行业领域企业结合实际,建立作业场所视频监控系统,开展视频反“三违”,促进从业人员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岗位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

(六)明晰部门监管责任

10.认真贯彻落实“三管三必须”实施细则和部门职责清单,各街道按照属地分级管理的原则,抓落实,各行业部门要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如涉及市直部门职能,行业部门要按照对口协调的原则,积极协调市级行业部门,形成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打通抓落实工作的“最后一公里”。(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11.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仓储物流、校外培训(托管)机构、平台经济、特种设备目录外游乐设施等新业态、职责交叉领域监管责任。(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12.充分发挥14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统筹抓总作用,厘清“一件事”由牵头部门统筹的监管责任。(责任单位:各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

13.各有关部门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和治本攻坚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制定监督检查计划。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互联网+执法”等方式推进精准执法。加强部门联合执法,做到“执一次法、查多项事”。坚持监管执法与服务指导并重,加大对企业指导帮扶力度,助力企业安全发展。(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14.鼓励采取专家入企帮扶、企业结对互学互助和引入专业性行业协会、安全评价机构等第三方机构提供社会化服务等方式,解决专业人员力量不足的问题,提高风险防范和隐患排查实效。(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七)强化党政领导责任

15.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制定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2025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议,分管各行业领域政府副职向政府主要负责人汇报履职情况。(责任单位:区安委办,区政府办)

16.建立安全生产办实事、解难题清单,针对安全监管部门领导班子、干部队伍、监管职责、执法力量、经费保障、执法装备、信息化建设等事项,结合工作实际和职能,研究解决制约安全发展的具体问题。(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相关部门)

17.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带头落实包保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通过聘用专家、安全评价机构等方式,不断提升党政干部履职和监管能力。(责任单位: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八)强化追责问责

18.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重点工作推进缓慢、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瞒报迟报自然灾害灾情信息造成不良后果的,予以通报批评、公开曝光、约谈问责。(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19.对煤矿、危险化学品等行业企业关闭、破坏监控报警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无证非法生产经营构成犯罪的,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对主观故意实施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追究法律责任。(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20.对在国家、省、市、区部署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期间发生亡人事故的,区政府约谈行业部门党政负责人和属地街道党政负责人。3个月之内发生2起以上生产安全亡人事故的,区政府将对行业部门和属地街道开展专项巡查,全链条溯源追责。(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三、强化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完善安全体制机制

(九)优化管理体制

21.按照省市级安排部署,结合我区实际需要,设立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完善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与同级各灾种专项指挥部常态与非常态下应急工作机制,强化上下协同联动,承接好相关工作,抓好森林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地震、气象灾害等重点灾种的防范。(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自然资源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应急管理局、区防震减灾中心等部门分工负责)

22.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意见》,理顺街道应急管理体制,明确专门工作力量,建立应急管理及消防履职事项清单,纳入基层网格化管理服务内容。(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局等部门分工负责)

23.依据《关于加强全省乡镇街道消防工作打牢乡村地区火灾防控基础的指导意见》《平城区人民政府向街道办事处下放部分行政执法职权的公告》,街道消防工作站要深化授权执法内容的开展和落实。(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局等部门分工负责)

(十)健全工作机制

24.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出台规范安全生产领域入企活动办法,严控入企检查人员数量,限定入企次数,设定“企业安静期”,严格规范入企监督检查、考核巡查、指导帮扶、调查研究等活动。(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25.建立健全审批与监管部门联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跨部门灾害防范应对等协调机制,完善“挂牌督办、警示约谈、督导巡查、调度通报”等重点工作推进机制。(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四、强化源头风险管控,狠抓问题隐患整治

(十一)着力从根本上防范风险

26.聚焦重点行业领域,采取有力措施,每年至少解决1至2项制约安全发展的突出问题,久久为功,持续发力。涉及跨部门跨区域难以解决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提请区委、区政府专题研究。(责任单位:区直各相关部门)

27.持续推动矿山“八条硬措施”落实,深化煤矿重大灾害防治帮扶,着力解决煤矿隐蔽致灾因素不清、瓦斯防治和探放水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发科局、区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分工负责)

28.着力解决工贸行业“一厂多租、厂中厂、业态混杂”以及工程项目、检维修作业外包外委管理不到位等问题。(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应急管理局、区住建局(交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分工负责)

29.着力解决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历史遗留、使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等问题。(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住建局(交通)、区消防救援局等部门分工负责)

30.着力解决高层建筑、医疗机构、人员密集场所、“九小场所”、文物建筑、养老机构等消防设施器材不完善、安全措施不落实、特殊作业管控不到位等问题。(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公安分局、区御东分局、区住建局(交通)、区消防救援局、区卫体局,区商务局、区民政局、区文旅局、区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分工负责)

31.加快推进停放充电设施建设,着力解决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等违规停放充电行为,以及打击非法改装力度不大、充电费用未落实居民电价政策等问题。(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发科局、区住建局(交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局等部门分工负责)

32.着力解决建设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盲目赶工期抢进度、不按方案施工、审批手续不全、违规动火作业、高处坠落等问题。(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住建局(交通))

33.着力解决燃气老旧管网带病运行、第三方盲目施工破坏以及气、瓶、阀、管、灶等方面问题。(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城市管理局、区住建局(交通)、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卫体局、区公安分局、御东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局等部门分工负责)

34.着力解决农用车违法载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无牌行驶、未检作业、无证驾驶农用车等农村道路安全问题。(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住建局(交通)、区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分工负责)

(十二)着力从根本上消除隐患

35.统筹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大力加强安全生产全链条标准化建设,扎实推进燃气、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电动自行车、新能源充电基础设施、保温材料“一件事”全链条安全监管。(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城市管理局、区发科局、区商务局、区住建局(交通)、区消防救援局)

36.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拉网式、地毯式、起底式排查整治事故灾害隐患。(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相关部门)

37.持续学好用好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及“一行业一清单”,制定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学习计划,落实重大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和“双报告”制度,推进重大隐患动态清零。(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

38.健全落实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对检查核查发现的重大隐患采取立案查处、公开曝光、追责问责、对主要负责人和企业“一案双罚”等措施。对严重违法行为依法采取限期整改、停产整顿、关闭取缔、联合惩戒,落实行刑衔接机制。(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五、转变安全治理模式,强化安全风险管控

(十三)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

39.按照省级统一部署安排,推广“智慧应急”,实施“应急大脑”工程,配合省应急管理厅构建应急管理“一平台统一门户体系”,加强风险普查数据应用,汇聚融合安全生产、自然灾害、抢险救援、事故预防等基础信息数据,实现跨地区、跨层级、跨部门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全面提升监测预警、决策指挥和响应处置能力。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安排,推动开展视频指挥调度平台延伸至街道级,力争实现应急指令直达基层;打造无人机2小时可抵达的视频图传、三维建模和通信保障服务圈。(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40.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山西省数字政府建设规划(2023-2025)》,推动打造由政府统一筹建运营、消防救援等其他部门免费共享数据资源的物联网数据服务支撑平台。力争实现数据共享、统计分析、研判决策,为各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提供数据支撑服务。(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41.推动粉尘涉爆企业完成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工作,推动化工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建成特殊作业审批、作业管理场景和人员定位等系统。(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应急管理局,各相关行业部门)

42.加快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作业,提升本质安全水平。(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十四)扎实开展安全工程治理

43.深入推进煤矿区域性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持续深化煤矿水害、瓦斯等工程治理;加强工贸、危化企业建设项目设施“三同时”管理,按照相关要求落实建设、改建、改造安全监管。(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发科局、区工信局、区住建局(交通)、区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分工负责)

44.加快推进老旧场所消防设施升级改造、清理楼道堆物、电梯安全筑底、消防“生命通道”畅通等安全治理工程。(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住建局(交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局等部门分工负责)

45.开展地震灾害危险源和风险源探查,加快实施巨灾防范工程和山西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建设。(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应急管理局、区防震减灾中心)

六、夯实基层基础,提升综合应急能力

(十五)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46.适时修订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物资保障等专项预案;相关部门要结合当地灾害事故风险特点,指导街道编制并修订上下衔接的专项应急预案和简明实用的村(社区)应急预案,制定重点岗位应急处置卡。实现应急培训手册化、应急处置图表化、应急指挥卡片化。(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十六)加强应急队伍建设

47.加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民兵应急队伍、社会力量应急救援队伍、企业专职和其它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整合专业救援队伍成为新型综合性救援队伍,推动有实力的应急救援队伍纳入区级急救援队伍。(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自然资源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局等部门分工负责)

48.因地制宜加强街道消防站建设,完善基层灭火救援体系。(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消防救援局)

49.加强应急救援队伍规范化和“一专多能”建设,开展社会应急力量分类分级测评工作,不断完善“综合+专业+社会”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加强区级灭火救援专业队伍建设,全力打造重大灾害事故救援攻坚力量和尖刀队伍。(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局等部门分工负责)

(十七)强化应急装备配备

50.持续巩固基层防灾工程项目实施成果,不断提升基层应急救援队伍的装备使用水平和应急救援能力,采取政府采购、企业自主、社会援助等方式提升装备建设。加强对重点区域和高风险区域的必要物资装备支持。(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相关部门)

(十八)加强应急救援基地和物资保障

51.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推动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建设,完成燕庄小学应急物资储备库(点)建设,今年投入使用。对市场保有量充足、保质期短、养护成本高的物资,采取实物与协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储备。加大救灾政策宣传力度,开展灾害信息员培训,严格救灾救助审核把关,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谋划重点街道、重点林区建设能够满足森林火灾救援的停机坪、取水点、防火应急通道。编制街道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年底前力争每个村(社区)至少建立1处应急避难场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发科局、区住建局(交通)、区水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分工负责)

(十九)开展应急救援队伍实战练兵

52.推动消防救援队伍防消联勤“双提互促”,探索日常工作中试行“防消联勤”机制,结合熟悉演练开展隐患巡查、消防宣传及微型站联训;创新防火与灭火力量协作模式,协同开展预案编修和合成演练;分区试行差异化管理,根据辖区特点灵活配置联勤力量,通过区消安委持续优化协同机制,着力提升应急救援专业化水平。(责任单位:区消防救援局、区应急管理局,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相关部门配合推进)

53.以建设一流应急指挥、一流应急队伍、一流应急装备为目标,加强各类救援队伍间的联勤、联训、联演、联战,开展大练兵活动。对重点行业领域或重大自然灾害至少开展1次区级综合性应急演练。各街道结合易发灾害情况,有针对性开展应急演练。按照市级统一部署安排,视情况开展建筑施工、森林火灾、洪涝灾害、地震等应急演练。(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住建局(交通)、区水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局、区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分工负责)

54.各企事业单位都要针对本单位易发灾害事故种类,组织开展疏散逃生和应急救援演练,熟悉应急逃生疏散通道,提升干部职工自救互救能力。(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指导督促落实)

(二十)开展职工安全技能竞赛

55.加强全员分工种、分岗位针对性培训,编制企业从业人员主要工种考试题库,严格“三项岗位人员”考核,从业人员未经培训合格不得上岗。广泛深入开展以“安康杯”竞赛为主要载体的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做好典型经验总结、优秀案例分享、职工技能比武等工作,营造崇尚专业、崇尚安全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二十一)开展安全监管人员业务比武

56.学习先进地区经验做法,采取“走出去看、请进来教”等方式,组织应急干部外出培训学习,提升工作业务能力。以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为抓手,综合运用“理论+实操”“严培+严考”“线上+线下”等方式,结合行业领域实际开展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人员执法比武和实战大练兵,应用“互联网+执法”系统等开展案卷评查,不断推动队伍素质与能力的全面提升。(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

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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