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pingc/2026-00001
信息分类: 区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 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6-07-21 15:48
标题: 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6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文号: 平城政发〔202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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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6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7-21 15:48 来源:平城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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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城政发〔2026〕1号

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6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相关部门、各相关单位: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收官之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省、市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严、紧、深、细、实”的工作作风,坚持“五不为过、五个必须”工作原则,紧紧围绕打造“平安平城”的重大使命任务,强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夯实基层基础,加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全面提升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处置能力,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事故底线,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一、筑牢安全责任防线,健全闭环管理体系

(一)压实党政领导包联责任。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常态化传达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制定2026年度党政领导安全生产年度任务清单和职责清单,落实周点评、月调度、季通报制度。加强调研督导,落实包保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二)细化部门监管职责边界。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工作要求,按照区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实施办法》,压实安全责任,完善季度风险分析研判机制,常态化开展对部门履职情况的督导检查,严格推进“一件事”全链条工作机制,确保工作落地见效。(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三)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坚持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尽责承诺制度,严格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11项职责,加强安全管理队伍建设,让能力强、业务精、作风实的过硬干部管安全,让安全管得好的干部受重用。健全企业内部安全风险隐患报告奖励制度,提升企业员工发现报告风险隐患的内生动力。(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

二、严把风险防控源头,提升安全监管效能

(四)强化准入管控,筑牢源头防控防线。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及安全生产许可等相关规定,严把项目竣工验收关与安全准入关。从严把控高危行业领域建设项目立项审批关口,推动老旧设施装备更新改造和落后生产工艺淘汰退出工作。编制国土空间、区域发展、产业布局等相关规划时,同步开展安全风险评估。(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

(五)创新监管执法模式,提升安全监管效能。坚持监管执法与服务指导相结合,进一步加大对企业的指导帮扶力度。科学制定年度执法计划,推广“企业安静期”制度,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推行温情执法,刚柔并济,对执法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依法采取立案查处、追责问责、公开曝光、“一案双罚”等惩戒措施;对破坏安全生产监控报警设备、篡改相关数据等违法行为,采取“行刑衔接”严惩措施。鼓励企业自查上报重大隐患,依法不予处罚;积极推行“首违不罚”,对安全法规不熟悉,首次违规,第一时间主动改正的行为,可研究不予处罚,跟踪监管。(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

(六)深化警示教育,强化安全思想防线。各部门设立曝光台,加大典型事故、违法案例、隐患场景曝光力度。对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典型事故的,区级行业领域安全监管部门要会同属地街道组织召开现场警示会,切实做到“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区受警示”。(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三、紧盯重点行业领域监管,破解安全发展难题

(七)打好治本攻坚收官战。聚焦矿山、危险化学品、城镇燃气、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建筑保温材料、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等领域,深化“一件事”全链条精准治理。细化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实行每月调度通报制度,确保部门每千次检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数量、企业自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占比等核心指标不低于全省、全市平均水平。(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八)煤矿安全专项治理。深入推进矿山安全“八条硬措施”刚性落实。对煤矿开展全覆盖“体检式”精查,深化煤矿重大灾害防治帮扶,着力解决煤矿隐蔽致灾因素不清、瓦斯防治和探放水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推进重大灾害超前治理。落实矿山安全风险清单,严厉打击“七假五超三瞒三不两包”等违法违规行为,推进煤矿智能化改造,持续推广“无监控不作业”管理和“电子围栏”应用。(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发科局等单位)

(九)交通运输安全提升。持续开展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持续推进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持续推进铁路沿线外部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住建局(交通)、区公安分局、区工信局等单位)

(十)危险化学品全链条管控。落实防范化工安全风险“十条硬措施”,打击非法违法“小化工”。持续推进老旧装置更新改造和落后工艺设备淘汰工作。开展油库、工业气体充装企业安全风险评估。强化烟花爆竹全链条监管,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查处非法行为。(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应急管理局、区工信局、区公安局、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救援局等单位)

(十一)建筑施工及自建房安全整治。严格管控“危大工程”和高风险作业环节,打击违法分包、转包行为。开展深基坑、起重机械等重点领域专项治理行动。推行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备案电子证照管理全覆盖。排查整治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实施“一栋一策”精准治理。(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住建局、区城市管理局、区行政审批局等单位)

(十二)城镇燃气安全保障。强化城镇燃气管理,严防第三方施工破坏等行为。紧盯商住混合体、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推动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紧急切断阀等防护设施。严肃整治液化气站违规充装和“黑气、黑瓶、黑窝点”。推动供气企业开展安全用气的宣传培训和入户检查。(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城市管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商务局、区发科局、区行政审批局、区住建局、区教育局、区卫体局、区民政局、区消防救援局、区公安局等单位)

(十三)冶金工贸行业专项提升。聚焦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有限空间等工贸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推动钢铁企业建立健全涉及高温熔融金属、冶金煤气等重点设备设施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机制。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推动涉粉作业3人以上金属粉尘、木粉尘企业接入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全面落实电焊机“加芯赋码”管理要求。(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应急管理局、区工信局、区市场监管局等单位)

(十四)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治理。聚焦大型商业综合体、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工业园区、仓储物流、文博场馆等重点场所,以及多业态混合经营性场所、“九小场所”、经营性自建房等薄弱领域,严肃查处违规使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占堵生命通道”、封闭安全出口、违规动火作业等突出问题。开展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实行“一楼一策”清单化管理。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实行挂牌督办、限期销号,坚决防范遏制群死群伤重特大火灾事故,减少“小火亡人”事故发生。(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消防救援局、区公安分局、区住建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卫体局、区应急管理局等单位)

(十五)其他行业领域安全整治。特种设备、民爆物品、文化旅游、农机等行业结合实际开展专项整治。具体措施由各责任单位细化执行。(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相关行业监管部门)

四、完善防灾减灾机制,提高综合防控能力

(十六)健全联防联控体系。建立跨区域、跨部门的防灾减灾救灾联动工作机制,在灾害高风险期间实行联合值班值守制度。规范自然灾害调查评估程序,推动形成“事前预警+事中应急+事后治理”闭环管理。开展防灾减灾示范社区建设,开展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区创建。(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

(十七)深化重点领域专项治理

1.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实施森林草原防灭火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六个能力”提升措施,严格执行各级林长巡林制度和防火期野外用火审批规范。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和违规用火行为专项整治,推进消防通道、隔离带等基础设施建设。制定现场指挥部工作细则,落实火场专业副总指挥制度。区级培养2-3名专业指挥人员,街道培养1—2名专业指挥人员,提升火灾处置专业化水平。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监测预警系统建设。

2.水旱灾害防治。实施雨水管渠改造,城管部门积极协调市城管部门治理城市低洼易涝区、地下空间、下穿桥涵等易积水点,对排洪河道、城市低洼易涝点等重点区域实行包保责任制。加强农村自建房、老旧危房排查,建立台账,分类管控,建立健全气象“31631”精细化预报与防汛应急响应联动机制。统筹抓好防汛抗旱各项工作。

3.地震灾害防范应对。完善地震监测预警体系,加强预警监测,开展防灾减灾宣传“五进”活动,对辖区地裂带建筑实施重点排查,住建部门优先纳入征收、改造范围。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今年,完成区级、街道级应急避难场所,启动村社应急避难场所建设,修订完善地震灾害应急预案。

4.地质灾害综合管控。完善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发布机制,建成地面沉降监测网络。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实施“隐患点+风险区”双控管理,推进隐患点避险治理工程。加强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支撑队伍建设,编制完善地质灾害高风险区域和隐患点应对预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5.气象灾害预警防御。做好大风、寒潮、低温雨雪冰冻、强降雨等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工作,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助力减灾。强化重点行业领域防雷安全管理。(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成员单位)

五、强化应急备战建设,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十八)完善法规预案体系。按要求修订完善《大同市平城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启动新一轮应急预案修订工作,指导基层编制简明实用预案。健全跨部门、跨层级联动机制,开展综合性应急演练并实施效果评估。(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十九)建强多层应急队伍体系。加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优化“综合+专业+社会”应急救援力量体系,提升白登山燕庄应急救援队装备配备,加强与蓝天、兰园、人防3支社会力量应急救援队合作,打造街道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强化先期处置能力,全面提升应急处置专业化水平。(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局等单位)

(二十)提升物资装备保障水平。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立区、街、村三级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实行实物储备、协议储备、产能储备等模式,加强应急物资储备。按照“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不备”的思路,提升应急物资储备类别和数量,优化应急救援装备配备结构,补充基础装备,增加专业装备,补缺高精尖装备。完成区级应急物资库建设,推动各街道应急物资库建设,建立健全储备物资新旧轮换机制和应急物资快速调运机制,确保灾害发生后应急物资第一时间到位。(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六、夯实基层基础保障,筑牢安全发展根基

(二十一)编制实施“十五五”现代化应急管理规划。对标国家政策和省级要求,制定《大同市平城区“十五五”现代化应急体系建设规划》,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发科局等单位)

(二十二)分层分类开展安全能力培训。推动党政领导干部参加区委党校组织的应急管理培训,组织监管人员开展行政执法实务培训,实施企业主要负责人全覆盖培训,企业加强全员安全培训。(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二十三)加强科技信息支撑效能。推动物联感知、图像识别等技防措施应用,推进“智慧应急”“智慧消防”建设。强化应急窄带无线通信网应用,在多灾易灾偏远乡镇实现基本语音保底通信能力,破解极端条件下的“三断”难题。(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二十四)深化安全宣传与文化培育。将安全生产纳入各党委宣传计划,利用新媒体平台常态化普及安全常识和技能,结合典型事故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培育“人人讲安全、事事为安全”的安全文化。组织“安全生产月”等主题活动,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并在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应急演练。开展“安康杯”竞赛和安全隐患“随手拍”等有奖活动,筑牢安全生产人民防线。(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政府

2026年4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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