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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政府组成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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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2-01-31 10:48
标题: 大同市平城区城市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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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平城区城市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31 10:48 来源:平城区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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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大同市平城区城市管理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政府网站(www.pingche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陈尔刚联系(地址:北都街698号,电话:5336918,邮编:0370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平城区城市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的要求。同时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增强政策发布的力度和时效,持续提升公开质量和治理效能,取得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

1.管理公开

行政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依法管理城市,履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职责,推动城市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创新发展。

(2)研究拟订我区城市管理工作的开展规划和年度执行计划,明确各个时期市容、环境卫生和城市管理的目标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全区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统一管理,依法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负责全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的规范化建设。组织实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督查工作,查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受理全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案件的行政复议。负责智慧城市数字城管平台的建设和管理,推进城市管理数字化、精细化、智慧化建设。负责对全区“门前五包”责任制工作进行监督、协调、考评和指导工作。

(4)负责组织全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审查、培训、考核等相关工作。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装备器材的列编、更新和补充工作。

(5)负责全区市容管理。负责对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的监督管理。负责对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的监督管理。

(6)负责全区环境卫生管理。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处置的监督管理。负责对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终端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冬季清雪和夏季主要道路洒水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拟订全区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期间环境卫生工作方案,组织协调相关保障工作。

(7)负责全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8)协调有关部门对全区的市政设施建设进行统一的管理工作;协调组织城镇燃气专项整治、年度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9)全面落实城市管理各职能部门的效能建设制度。

(1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1)职能转变。加强对城市管理的监督指导,推动城市管理走向城市治理。强化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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