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城区交通运输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大同市平城区交通运输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平城区交通运输局联系(地址:大同市平城区迎宾街426号,电话:0352-5209108,邮编:037046)。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区交通运输局认真贯彻市、区政府关于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围绕坚持中心工作和公众关切,以深化公开内容为核心,以保障群众的知情权为根本,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按照条例要求,本局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或参加的政府信息,按照及时、便民原则,通过平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时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公开内容包括领导设置、基本信息、内设机构、行政职能、信息公开。
(一)信息公开
公开了国三及以下营运中、重型柴油货车淘汰及补贴发放名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问题与不足,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从以下几点做好这一工作:
(一)继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充实和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与渠道。
(二)继续加强培训教育,提高业务水平,强化服务理念,建设服务型机关。
(三)推进互动交流,打造上下联动机制。加强沟通交流,学习先进经验,增加群众满意度,做到信息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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