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公布平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平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地址:平城区南环路130号,电话:0352-5201249,邮编:0370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退役军人事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的要求。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精心组织,统一部署,规范进行,有效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始终本着为退役军人服务的原则,创新政务公开方法,完善工作体系,为广大群众了解我局工作实质,认真做好政务工作为原则。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主动公开各类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动态、法律法规、政策解读等信息500余条。其中,通过12345热线平台回复退役军人来电信息310条;信访答复意见书98件;退役军人评残公示报告7件;提供符合政府安排工作岗位85个。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严格信息管理。我局将信息公开、信息管理、信息保密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并将信息保密工作贯穿于日常工作中,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确保信息公开的内容安全、真实。
(四)平台建设情况。落实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运行维护,信息公开平台运行正常。
(五)强化监督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信息发布审查制度,做到了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确保了政务信息能公开的及时公开,不能公开的绝不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以下问题有待改进:一是信息公开形式有待拓展;二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缺乏工作经验,专业知识欠缺,人员素质还达不到实际需求。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大培训力度,切实提升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提高信息报送质量;二是加强公开信息管理,常态化做好信息公开,多平台、多渠道公布信息,推动退役军人事务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平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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