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平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平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pingche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平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迎宾街426号,邮编:037001)。
二、总体情况
2021年平城区工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的要求。同时积极明确目标任务,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加强政策发布的力度和时效,持续提升公开质量和治理效能,取得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
2021年,我局通过大同市平城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42条,历年累计公开85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类别有:机构职能类、疫情防控类、其他应主动公开的信息等。
(二)依申请公开
本年度无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
1.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文件精神,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明确主动公开工作各个环节的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
2.加强队伍建设,职责分明。建立一支政治敏锐、素质高、文字功底强的政务信息员队伍。组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培训,要求办公室安排一名掌握信息比较全面、工作责任心强的同志为信息员,负责本局信息的审核、提供。
(四)监督保障
1、组织领导,监督检查。为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明确分管领导主抓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积极配合报送有关信息,由局办公室具体汇总协调,负责做好相应的公开工作,并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公开报送。
2、定期评议,加强考核。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完成情况、信息质量等进行监督考评,采取多种形式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督促检查,并将结果作为办公室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发布质量不够高,存在应付式发布信息,并且对于政务公开信息要素把握不全面,不能完整、及时公开信息。二是政务信息公开平台有待建设,可以发布信息的公共平台较少,工作有待加强、深化、再推进。三是信息公开内容比较单一,惠企政策、政策解读等内容相对较少。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业务培训。加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熟悉掌握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制度和要求,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二是加强公开信息平台的建设,提高信息公开质量。确保平城区工信局公开信息得到有效覆盖。三是政务公开专职负责人加强与各股室协调联系,确保信息公开和及时更新,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