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城区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平城区发改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平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ingche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平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迎宾路5号平城区人民政府北办公区主楼619,电话:0352-2392119,邮编:0370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平城区发改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落实《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的要求。同时,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增强政策发布的力度和时效,持续提升公开质量和治理效能,取得积极成效。
2021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5条(项)。其中,管理公开类涉及权责清单56项、行政检查39次、行政确认83次;服务公开类涉及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1项、其他营利性服务业发展情况1条;结果公开类涉及平城区“十四五”规划纲要1项;执行公开类涉及部门2021年度预算公开说明1项、项目建设类2条、信用宣传类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存在一些需要加强的地方:一是专业素质不够,政务公开专职人员不足,对政务公开相关制度文件学习不够全面、发布信息不规范、信息放置栏目错误等问题时有发生。二是政策解读方面,需要加强换位思考。三是对公开效果、需求意向等深入研究不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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