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城区统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统计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平城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平城区统计局联系(地址:迎宾街289号,电话:0352-2392180邮编:037006)。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平城区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的要求。同时积极对标目标任务,紧紧围绕省、市、区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强政策发布的力度和时效,持续提升公开质量和治理效能,全面提高统计服务水平和统计数据高质量发展,扎实完成各项统计工作并取得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我局在平城区人民政府网上主动公开各类信息,及时发布统计公报,编发月度统计资料,公开统计数据;按月发布经济社会运行情况,精准解读相关统计指标数据,及时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新亮点、新情况;结合普查等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以及统计数字化改革等重点统计工作,广泛普及宣传统计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坚持依法规范办理,狠抓依申请办理质量,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共计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不断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制作、公开、存档等制度。进一步加强重要政务信息的管理,及时公开本单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并按照立改废的要求,及时动态调整。
(四)平台建设。我局没有独立的网站、政务新媒体、手机APP、两微一端,发布的相关政务信息均有政府办信息中心进行统一发布。同时,我局充分利用统计开放日、统计法、宪法宣传日等活动,发放我局编印的统计公告、人口普查公告、劳动力调查、住户调查等宣传册,并组织专业人员现场解读有关统计知识和咨询问答。
(五)监督保障。做好政府信息发布管理等基础性工作,以制度化建设提升公开的质量和实效。责成专人定期对政府办信息中心发送信息。适时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业务培训,形成全局力量汇集,工作一盘棋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扎实有序,成效显著,但与上级的要求相比,与公众期望相比,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主要表现:群众关注的有效、实用信息偏少,工作动态信息发布偏多。
为此,我局应从以下方面改进工作:一要规范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工作机制,对我局公开的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局领导带头参与信息发布和解读工作,保证政策解读准确性、权威性、时效性。二要创新解读的方式,发布涉及民生热点的重要政策、统计分析,加强政策解读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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