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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政府组成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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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01-31 15:22
标题: 平城区信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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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城区信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1 15:22 来源:平城区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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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信访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信访局联系(地址:平城区府南街区政府南区大楼东侧,电话:5209314,邮编:03700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平城区信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按照《条例》要求,结合部门工作特点和实际,应公开的都公开。

(一)主动公开

1、机制建设情况:公开信访局组织领导机构

2、政务公开法定职责履行机构情况:公开信访局内设机构及工作职责

3、职能职责规定完善情况:公开信访局行政职能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构提供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依据《大同市平城区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向本机构提出申请,本机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进行处理。

附:大同市平城区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按照政务公开信息发布流程执行,规范信息审核发布工作。

附:大同市平城区信访局政务公开信息发布流程

(四)组织领导

根据区委、区政府要求,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保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我局落实措施,对全局政务公开工作作出具体安排部署,提出实施方案,抓好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落实。

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问题:出于保护信访人的隐私,对于信访事项一般不予公开,但是对于信访个案,我局一直以来为信访人点对点提供永久查询服务,信访人可以通过登录互联网信访信息系统自主查询。

改进:加大信息甄别,该面向社会公开的一定要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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