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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政府组成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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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01-31 13:59
标题: 平城区民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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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城区民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1 13:59 来源:平城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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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平城区民政局结合全年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条例》和省市区的有关要求。同时,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强政策发布的力度和时效,持续提升公开质量和治理效能,取得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

根据《条例》的规定和要求,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有:本单位职能及各科室岗位职责;业务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等;主要业务的办事、程序、办事部门、办事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行政区划调整、地名变更,社会捐赠款物使用情况;重点工作、重大民生工程的推进完成情况等。

2022年,我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低保救助、信访政务信息,其中低保救助主动公开信息41条。今后,将落实重点领域信息定期公开机制。对低保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基本生活保障发放等重点领域信息每月按时发布。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度,我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2年,我局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工作力度,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具体抓。其一,组建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选派精干人员专门负责相关事项,各办公室密切配合;其二,秉持“谁发布,谁负责”原则,全面梳理规范性文件;其三,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收集、更新、维护、上报等日常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四)监督保障

2022年,我局按照上级相关政务信息公开的规定要求,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掌握条例法定条文和时点时限要求,完善内部处置流转机制,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按职能职责把好关,注重个人隐私信息的保护,做到了制度规范、审核严格、平稳发展、良性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有序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完善政府信息编制、审核、检查等措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民政方面的政策文件公开不够全面,政策解读力度还不够大。二是信息公开类型及内容覆盖不够全面,对公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信息关注、回应不够。

针对上述问题和不足,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1、规范提升主动公开工作。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的主动公开范围和事项,进一步拓展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努力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继续抓好政策性文件公开,不断加强政策解读工作。

2、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机制落实。继续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前“三审三校”制度、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政府信息发布规范和责任追究等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的落实,促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常态化开展。

3、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进一步适应新常态、新思路,在不断提升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的同时,重视干部职工理论知识学习和业务技能培训,提升专业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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