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城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大同市平城区农业农村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平城区农业农村局联系(地址:大同市平城区迎宾街426号,电话:18903528120,邮编:037046)。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市、区政务公开的重点,以贯彻落实《条例》要求为主线,以保障群众的知情权为根本,加强政务公开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推动了政务工作的公正、公开、透明,有力地促进了全局工作的顺利开展。按照条例要求,本局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或参加的政府信息,按照及时、便民原则,通过平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时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做到了应公开尽公开。公开内容包括机构设置、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监督检查、工作动态、通知公告等重点领域信息。
(一)管理公开
公开了《大同市平城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决算公开说明》《大同市平城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单位预算说明目录》《平城区2022年第二批省级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分配结果公告》《关于调整平城区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衔接补助资金项目库的公告》《关于调整平城区2022年度乡村振兴项目实施计划的公告》《关于平城区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衔接补助资金项目库的公告》《关于平城区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衔接补助资金项目实施计划的公示》
(二)结果公开
公开了《大同市平城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平城区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结果公告》《平城区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结果公告》《平城区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结果公告》《平城区2022年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结果公告》《2022年度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完成情况公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1.部分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政策的把握能力不强,主动公开意识不足。2.信息公开内容及公开形式不够完善。
改进情况:1.提高认识,加强组织培训。积极组织工作人员进行专题学习和培训,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熟悉政务信息公开范围、公开方式和程序,切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2.丰富形式,完善公开内容。立足区情实际,完善信息公开目录,细化信息公开分类,采取图文模式、互动模式、视频模式,用更加“接地气”的方式加深社会公众对我区农业农村工作的了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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