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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02-01 10:17
标题: 大同市平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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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平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2-01 10:17 来源:平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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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的精心指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按照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布局,紧紧围绕市场监管中心工作,深入践行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执法能力建设不断提升,执法监督逐步加强,依法行政持续规范,执法办案有力有度,法治保障作用凸显,法治服务务实有效,法治宣传氛围浓厚,行政执法工作体系逐步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深化。现将全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完善法治机制建设。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局党组年度工作重点,定期研究工作推进,及时听取工作汇报,讨论解决难点堵点,督促重大事项有力落实,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明确了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具体举措,不断健全法治建设工作机制。积极推进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依法行政领导体系,确保法治建设全面深入。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法治建设“一把手”负责制和法治政府建设列入全局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及年终述职重点内容,制定并印发《大同市平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2022年度工作清单》,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集体讨论制,对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实施集体决议,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科学决策建设,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强化对执法行为的监督,以完善制度持续规范执法行为、以统一执法标准提升执法队伍能力建设,构建了自上而下、纵横一体的市场监管依法行政责任网络。

二、坚持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厚实理论基础。抓住“少数关键”,认真落实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四期,局党组班子主要成员带头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活动,不断强化党组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方式推进法治建设的能力和水平。高度重视法治教育,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坚持主要负责人带头学、党组成员集体学、全体干部共同学,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履职能力。把增强行政执法队伍依法依规能力作为推动法治市场监管建设的有力途径之一,明确了学法原则、形式及主要内容,转发《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关于推进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的通知》和《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法治建设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中共大同市平城区委关于印发<平城区贯彻落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和《中共大同市平城区委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政府转发<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关于在全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结合我局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制定并印发《大同市平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法治宣传教育、应知应会法律知识清单及普法责任清单》给各班子成员、各股所,对照学习、责任清单内容各自认领并认真组织学习。同时要求全体执法人员对《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办暂行处理办法》等新发布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坚持集中和自主学习相结合,坚持理论和实践学习相结合,坚持培训效果和结果运用相结合,形成浓厚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氛围。

三、夯实强化市场监管法治,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监督。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坚持重大问题、重大事项、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确保议事高效、依法依纪、公开透明、决策科学。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方面,根据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及新修改的《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对我局制定的《平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平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负责人集体讨论制度》进行适时修改。2022年度,办理行政处罚案件284件,法制核审重大案件37件,核审一般案件247件;落实执行全过程记录制度方面,在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行为时,充分利用执法记录设备、视频监控设施进行全过程记录,形成行政执法文书(含电子数据)文字记录和音像(动态)记录。目前,我局对全部行政执法活动均具有文字记录与拍照记录,对部分重大执法活动进行了音像记录。后续,我局将重点加强执法音像记录,增配设备,规范执法用语,力争全面推进全过程音像记录。落实执法信息公示制度方面,依法通过政府网站、“互联网+监管”系统等主动公示公开包括部门权责、执法流程、检查(处罚)结果、自由裁量规则(基准)及在岗执法人员情况等在内的信息,切实提高政务工作透明度,着力柔性监管执法理念,全面开展法、情、理等相融的说理式执法,全面贯彻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切实推进执法文明。不断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执法队伍坚持规范现场执法,实施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执法监督部门能够依据职能开展具体执法监督,保障具体执法行为透明规范,未出现越权行为。将案卷评查作为深化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探索法治市场监管建设的重要工作来抓。认真落实市市场局和区司法局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的安排部署,我局转发《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2年全省市场监督管理系统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大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2年全市“两品一械”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自查工作的通知》,按照文件要求的时间节点建立了一般性行政处罚案卷目录、“两品一械”行政处罚案卷目录,我局在云冈区、灵丘县、天镇县、左云县参加“两品一械”行政处罚案卷集中评查。

四、切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筑牢市场安全防线。围绕重点商品、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以打假治劣、价格监管、虚假宣传、广告治理、粮食市场秩序、涉老食品保健品、合同诈骗等为主要内容,开展民生领域“铁拳”专项执法行动。2022年我局共查办案件284件,罚没款188.5154万元,其中涉嫌犯罪移送公安机关3件。

(一)食品安全管控到位

一是紧盯生产源头。依据国家局日常监督检查系统工作任务,2022年,共检查企业19家次,并将检查结果录入系统。积极开展做好党参、黄芪等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工作、肉制品质量安全风险排查的工作、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食品风险排查和整改等专项行动,2022年,累计检查企业206户,在册小作坊加工企业39户,查处取缔无证生产加工黑作坊1户。进一步加强食醋、酱油监管,排查中发现1户获证食醋小作坊,生产环境等不符合生产加工条件,要求该企业立即停止生产,并督促其办理注销手续。继续推动落实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制度,全区抽考企业覆盖率达100%,合格率达100%,进一步提升了全区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业素养。

二是管好流通渠道。加强食品安全的常态化监管,通过实施分级分类监管,进一步规范食品经营行为,完成辖区内食品销售风险等级确定工作和食品销售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工作,并建立风险分级管理档案备查。组织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等专项整治行动,2022年,累计检查市场主体1000余家次。圆满完成各类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22次。共完成食品快检5942批次,配合国家、省、市局食品抽检400余批次,对食用农产品和普通食品共抽检1310批次。同时,为助力我区夜间经济发展,保障夜间经济市场秩序健康平稳发展,我局发挥职责担当,重点搞好指导服务,开展夜间经济入场主体备案登记,加大监管力度,保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是强化餐饮监管。开展重大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对全区学校(托幼机构)食堂进行春秋季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结合疫情常态化防控做好相关工作。对媒体曝光疫情防控不利的同乐楼饭店十三部、新世纪烤鸭华北星店、尚品御泉御锦源店等多家餐饮服务单位,第一时间开展检查,当场责令停业整顿,并实行回头看。首次对养老机构食堂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全面防范养老机构食品安全风险。做好预防性区域核酸检测工作供餐安全,保障工作人员的早、午两餐,29家餐饮单位提供早餐24000份、午餐24290份,全程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对全区158家幼儿园食堂进行食品安全培训,并签订《2022年平城区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承诺书》。加强餐饮油烟治理工作,明堂公园周边36家餐饮店均已安装油烟净化器,且都正常运行,其中10家安装有油烟在线监测设备。全面排查不安装、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餐饮企业,共开展油烟检测138批次,其中不合格41批次,均依法处置。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对18家养老机构、158家幼儿园食堂的食品安全状况、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等进行风险评估。全区158家幼儿园食堂均按照“五常”的要求进行管理。疫情静默期间,协调各大酒店开展配餐工作。

四是常抓应急演练。为检验、健全区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完善食品安全应急领导组成员之间的联动机制,巩固、提升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联动反应,我局积极协调,开展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桌面推演。

(二)“两品一械”监管更加规范

一是日常监管到位。将常态化疫情防控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在保证日常药械安全监管的基础上,继续强化对药品经营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的全面督导,加强“两退一抗”药品监管工作,一方面发挥药店疫情防控哨点监测作用,另一方面加大药店疫情防控监管与处置,对17家药店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并停业整顿。开展疫情防控抗原检测试剂监督检查工作,不定期检查销售和使用单位,查找风险隐患,防止出现因产品质量出现重大事件。2022年检查6家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使用单位,3家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销售企业,抽检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2批次。开展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双随机检查工作,随机抽取了82家医疗器械经营和使用单位,正在开展当中。

二是专项治理高效。开展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风险排查工作,2022年,共检查线上店18家,约谈化妆品网络经营者8家。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制定《药品经营和使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2022年和区公安分局联合办案2起,其中1起是配合调查大同市正亿晟经贸有限公司无证经营三类医疗器械半导体激光机,另一起是移送润华大药房涉嫌销售无标签的伟哥。同时,查办高伟无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生产销售义齿类产品1起。开展植入性介入性医疗器械专项整治,共收集437份自查报告。对36家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开展植入性介入性医疗器械检查,特别对风险隐患较高的植入性介入性医疗器械重点检查,确保产品合格安全有效,共抽检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4批次。开展医疗器械日常检查工作,辖区药品不良反应上报1650件,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上报320件。

(三)特种设备监管到位

一是科学统筹定计划。依据上级文件精神,制定本单位特种设备各项工作实施方案,对辖区内的特种设备监管工作综合统筹。加强对安全检查的组织领导,召开各类专项检查会议,制定具体细则,明确具体任务,做到任务、内容、时限、责任人“四明确”。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要切实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履行法定职责。

二是专项整治出实效。对辖区内的电梯、锅炉、压力容器、大型游乐设施等进行全面检查,防范特种设备事故发生。2022年,共开展8项专项整治,累计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412家,排查并整改67项一般隐患,下达监察指令书42份。2022年共抽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236家,检查、录入工作全部完成。

(四)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到位

一是投诉举报处办有效。截至12月9日,“12315”投诉举报中心,共受理投诉13529件,办结13414件,办结率99.1%,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13.4037万元。

二是维护市场秩序发力。开展“诚信经营 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对60家申报单位进行了核查,49家单位获得“诚信经营 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加大对制假售假、侵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3月14日,在大同富乔垃圾焚烧处理厂开展罚没物品集中销毁活动,涉及我局2021年以来罚没的各类侵权假冒商品,共计物品533余件,货值23余万元,主要包括过期食品、假冒伪劣酒类以及卫浴等。

(五)其他重点工作稳步推进

一是“双随机”工作。制定本部门双随机计划和跨部门双随机计划,在政府网站公示。共发起本部门双随机检查任务26次,共抽取各类市场主体2013户;各成员单位共进行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检查36次,共抽取各类市场主体98户。抽查检查任务完成100%,抽查检查结果公示100%,覆盖率100%。

二是年报工作。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现场接受年报咨询40余人次,发放年报宣传指引2000余份,提升年报公示的知晓度和影响力。同时,制定2021年度未年报企业督报任务分配表,我局所有执法人员按任务督促年报工作。截至2021年12月30日,企业总数为 9591 户,其中已年报企业9085户,年报率94.72 %,未年报企业 506 户,已列入异常经营名录;农民专业合作社总数为70 户,已年报农民专业合作社 57户,年报率81.43 %;个体户总数为 78804户,其中已年报 46061户,年报率58.45 %。

三是广告监管工作。加强校外培训广告管控,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发布专项整治,加强公共场所视听网络广告监管工作,开展电子烟广告专项检查,严格广告监管工作。积极开展助企纾困和入统工作。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组织执法人员在振华货栈和康园市场对食品添加剂进行检查。严厉打击以食品添加金银箔粉的拜金主义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广告宣传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是网络监管工作。网络交易监测信息分发系统推送案件共2件。分别为淘宝网的大同市城区同渡珠宝经销部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大同优多多的大同市王府至尊豪庭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涉嫌违反《电子商务法》。实施重点监测,一体化监管,切实履职尽责,加强行政指导,压实主体责任的原则,对现有监测的“山西省网络交易监测中心系统”进行监测、检查,共监测检查网站282条,网店855条,目前未发现有生产、销售“废机油炉”的行为。

五是质量监管工作。以重大节日、重大集会以及特殊时期为重点加大监管力度,对辖区全面排查、拉网式检查。开展电器领域综合治理,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电线电缆、开关插座等电气设备生产、流通环节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做好火灾防控工作。依托认证行政监管平台对109家认证机构认证活动进行监管;通过强检计量平台对9家企业34台计量器具使用单位进行分配。根据省抽结果,共对12家企业的13批次不合格产品进行了后处理,共处罚款3442.3元;根据市抽结果,共对9家企业的11批次不合格产品进行了后处理。

六是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对14件非正常专利申请进行了核查,除3件未联系到申请人之外,其余11件非正常专利申请均主动撤回。在“北京冬奥会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中,查处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案件6起,罚没款10.3万元。大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5月公布的知识产权10起典型案例中,我局入选6起案件。

七是价格监管工作。完成对全区停车场的摸排整治工作,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29份,整改5家停车场。制定价格突发应急预案。针对疫情期间有可能出现的价格波动现象,建立了价格监督点(16家超市和集贸市场)。

八是标准化工作。联合区标准化和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制定2021年度质量工作(标准化工作)考核方案,并上报市标准化和质量强市领导小组。对获得省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单位的大同市妇女儿童教育中心后续相关工作进行指导,并对服务标准进行宣贯。对大同市银星金店、大同花园大酒店等3家已获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单位进行跟踪、考核。对山西联创电子信息有限公司通过中期审核国家级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进行跟踪、指导。

五、坚持推行柔性执法,持续加力营商环境改善。转发并认真组织学习《山西省市场监管包容审慎监管及包容免罚清单》、《山西省市场监管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及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山西省药品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积极推动在具体执法实践中对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的严格规范,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积极推行“首违不罚”制度,对违法违规情节轻微且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市场主体,实行“首次不罚、告诫到位、下不为例”,通过责令改正、批评教育、告诫约谈等手段,促进市场主体依法合规经营,对我局2022年查办的284起案件中将近四分之三的案件适用从轻、减轻处罚,让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转发市局《关于应对疫情影响支持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等5个扶持市场主体倍增的政策文件及促进电子商务平台经营主体倍增“19条措施”。

六、发挥依法行政职能作用,全力保障疫情防控。

(一)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食品检查。对商场超市、农(集)贸市场等食品经营重点场所进行不间断检查,推进落实进口冷链食品整治工作各项措施任务,开展涉疫染疫食品调查检查工作,销毁涉疫食品2476件,解封涉事食品920.95。防范散装食品、冷藏冷冻食品和禽类食品的安全风险,重点对60家大中型超市、2家农贸批发市场、6家第三方冷库、90余户(振华、康园)冷链食品经营企业进行检查。

二是药品检查。将常态化疫情防控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在保证日常药械安全监管的基础上,继续强化对药品经营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的全面督导,加强“两退一抗”药品监管工作,一方面发挥药店疫情防控哨点监测作用,另一方面加大药店疫情防控监管与处置,对17家药店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并停业整顿。

(二)静默期间疫情防控工作。自10月11日我区因疫情静默以来,我局全体人员,不论居家办公还是在岗在位,全部坚决响应局党组指令,闻令而动,各司其职,昼夜坚守,或下沉社区或坚守市场监管工作快速到岗。同时,我局组织二十余名党员干部,到隔离酒店开展防控工作。

一是街面管控工作。18个市场监管所实行分组分片,开展沿街商铺疫情防控巡查,对除保供商铺外的其余经营性场所进行全部关闭。针对晚间疫情防控极易出现松懈的薄弱时段,执法人员连夜排查,做到全面覆盖、应查尽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督促引导商铺按照疫情防控政策闭店。期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5620人次,检查商户6332户次,责令整改317户次,查封商户163户。解除静默后,疫情防控不放松,对餐饮单位禁止堂食只能外卖进行宣传劝导;督促超市、饭店、药店等开门营业商铺严格落实一米线、扫码测温等疫情防控措施。

二是两大市场防控工作。抽调执法人员对振华货栈、康圆市场两大农贸市场进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要求所有进入两大市场人员、车辆,查验通行证,做好个人防护,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筑牢疫情防控安全防线;并对进入货物严格排查,确保安全供应。组织做好商户核酸采集、确保从业人员不外出。组织人员对两大市场进行环境消杀工作,重点对冷链食品经营者摊位、公共区域、下水道口,以及门把手、公共垃圾桶等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进行消毒,确保在做好以上措施的同时,还对经营商户重消杀全覆盖无死角,重点督导检查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协调民生产品供应保障,确保价格稳定,保证安全供应、平稳供应。

三是价格舆情投诉处置。静默期间,共接到价格信访3件,已办结。共接到价格舆情48件,已办结。共接到价格投诉486件,已办结。

四是餐饮、药品保供工作。静默期间,我局协调具备条件的各大餐饮酒店,积极制作生活必需品,为医护人员、疫情防控人员等开展配餐工作。为满足静默期间群众用药需求,做好药品销售保供监管工作,明确保供药店,合理分配区域,落实购送流程、送达时限等,保障群众用药需求。通过疫情防控宣传车、社区广播通知、居民微信群等多种形式扩大宣传覆盖面,向公众发布具体购药方式及保供药店名单。同时,针对静默期间群众出行不便,电话咨询、寻求帮助量较大,安排专人负责处办。

五是接收派发捐赠物资。静默期间,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安排,多次接收兄弟县区、爱心企业的物资捐赠。为确保物资第一时间发放到位,对所有物资进行登记,迅速统筹协调好捐赠物资,发放到各街道及相关专班,实现物尽其用。

七、着力市场监管法治宣传氛围,积极改善执法环境。

一是消费宣传多措并举。3月15日,主办“3·15国家消费者权益日”暨“共促消费公平”主题宣传活动。设立咨询服务台、发放宣传资料、等,引导居民科学、理性消费,提高维权意识和辨假识假能力,活动现场共发放宣传单700余份,现场受理咨询200余人次。

二是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为进一步提高业主和物业人员安全意识,普及电梯安全知识,确保电梯安全使用。5月11日,组织执法人员在枫林逸景小区对物业人员、电梯维保人员、社区人员和小区居民,开展电梯安全宣传“进社区”活动。活动现场,以主题宣讲、现场解答、受理投诉、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讲解与大家生活息息相关的电梯安全使用常识,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共开展主题安全宣传活动3场;应急演练5场;进企业、进社区8家,开展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宣贯;发放宣传资料1500余份。

三是开展“质量月"活动。现场发放各种资料2000余份。深入辖区内的企业就“推动质量变革创新 促进质量强国建设”“质量发展 利民惠民 ”等内容进行宣传,鼓励企业推行先进管理方法,督促节能降耗工作,树立质量兴企思想。各大型商场、宾馆等单位以电子屏幕的方式就“质量月”宣传口号进行滚动宣传,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是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普法宣传。为促进知识产权服务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全面提升知识产权服务大众的能力,创新思路,多形式多举措在东信广场、万达广场等开展宣传活动。

五是开展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活动。以“安全用妆、携手童行”为主题,多方式多举措对《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知识进行宣传,引导消费者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安全用妆。

六是开展食品安全周宣传活动。围绕“共创食安新发展 共享美好生活”宣传主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等系列活动,营造人人关注、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的良好氛围。

七是举行行政执法制式服装换装仪式。9月21日,执法人员着新式制服,整齐列队,迎国旗,奏唱国歌,以新形象迎接新征程,树立市场监管队伍良好形象。

八是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为进一步增强宪法的影响力,弘扬法治精神,我局转发《国家市场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宪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平城区2022年“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活动方案》,要求各股所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宪法、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药品安全法、特种设备法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公民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营造出树立宪法权威,提高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形成全社会自觉学法守法用法。

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一是法治政府建设有待深化、制度体系有待完善、执法监督有待强化,市场监管执法能力、依法治理水平有待提升。监管执法力量特别是基层一线急需充实,以及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落实不够全面、普法责任制执行不够细化、法制监督人员配备不足等问题。

二是还存在重监管轻法治、法治学习宣传教育机制还不够完善、法治市场监管建设推进还不够全面深入、市场监管执法环境还有待改善等问题。需要我们进一步认真研究积极解决。

三是行政执法机制仍需继续完善。由于市场监管局职能经过多次整合,涵盖了原有多个部门的业务,基层执法人员承担的任务量大,所涉业务系统繁多,执法数据需要重复录入,容易出现公开时间超时限等个别现象,市监执法队伍面临着巨大的挑战。

四是业务水平有差距。当前,市场监管面临的情况复杂,适用的法律繁多,这对执法人员的知识广度与深度都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客观上导致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与监管要求存在差距。并且随着依法行政工作的深入推进和当事人法律意识的日益提高,执法人员面临既要懂法律、也要懂业务的更高要求。

五是执法力量稍薄弱。执法人才紧缺仍然是法治政府建设保障存在的普遍问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有待提高,干部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还要进一步增强。在我局,部分执法人员能够独当一面完成执法工作,但也有部分执法人员由于缺乏历练等原因,执法能力不足、工作难以推进。

九、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计划

一是持续强化组织领导,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有关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主要负责人继续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有效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对照《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法治建设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中共大同市平城区委关于印发<平城区贯彻落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继续开展法治市场监管创建,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开展专项执法监督、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开展重大行政指导项目、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等一系列举措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在全局建立“法制健全、决策科学,执法公正、运行规范,公开透明、权责明晰,监督有力、服务发展”的法治市场监管工作体系,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二是抓好“八五”普法重点工作和法治宣传。认真落实 “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推动“十四五”期间“八五”普法工作的持续深入,深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等主题的法治宣传实践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法治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推进全局干部职工尊法学法用法守法,牢固树立法治观念、法治意识、法治思维。围绕各项工作的目标任务,开展多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引导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增强经营户诚信守法意识,维护法律权威意识。

三是做好行政复议、应诉与负责人出庭工作。按照行政复议要求,做好行政复议应诉规范化建设,做到行政复议应诉人员管理规范化、办案流程规范化、办案场所规范化。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专业优势,参与案后环节,总结经验,促进问题整改效能的提高。持续做好负责人出庭服务保障工作,确保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四是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水平,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内容,及时、准确、具体的公开各项行政执法事项的依据、流程等,进一步畅通便民渠道。

五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继续加强干部队伍素质提升,强化干部队伍的素质建设,努力提高市场监管队伍的法治管理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

六是加强市场监管执法和消费维权力度。组织开展好各项专项整治行动,坚持问题导向,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以“四个最严”要求为根本导向,守底线保安全,切实保障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安全,加大价格、网络等方面监管力度,维护公众消费安全,持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七是全力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落实便民利民措施,持续推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加大消费维权力度。开展助企纾困工作,鼓励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支持、鼓励和引导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2023年,我局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机制,不断增强依法行政观念,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大力强化执法监督,有效提高依法决策水平,积极推进市场监管各项工作任务不断深入,为深化全面依法治区、打造“首善之区”做出更大积极贡献。

大同市平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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