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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02-01 10:01
标题: 大同市生态环境局平城分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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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生态环境局平城分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2-01 10:01 来源:大同市生态环境局平城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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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局正确领导和区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平城分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紧密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法治建设各项安排部署,强化制度建设和能力建设,全面落实依法行政,有力提升全局法治化建设水平,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建设重点任务完成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为载体,把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制度、文件,学习宪法和生态环境领域法规,围绕污染防治工作主线,大力推动分局法治建设全面提升。通过分局开展集中与自学等学习形式,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人员“率先学”、执法人员“重点学”、全体干部“系统学”的学法机制,提升法治思想和执法水平。

(二)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我局严格落实党组书记、局长是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狠抓法治建设,分工明确、履职尽责,将法治建设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贯彻落实年终述法制度,积极落实第一责任人年终述法常态化。

(三)落实权责清单制度。厘清生态环境法治建设目标思路,严格落实放管服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制定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认真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和法律顾问制度。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管理,健全完善行政决策程序。我局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安排部署,遵循市生态环境局授权开展相关工作,严格落实生态环境规范性文件起草和出台的合法性审查和公平性竞争审查;诚恳接受上级法治机构的指导、监督,把集体研究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强化决策公开,增强决策民主性,对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如实记录和完整存档。

(五)决策透明、信息公开。依据《大同市生态环境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暂行)》开展相关工作,根据市局的委托授权,理顺法治管理关系,组织行政执法人员接受资格审查和各种培训,确保执法主体合法执法任务明确。诚恳接受上级法治机构的指导、监督,把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研究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强化决策公开,增强决策民主性,对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如实记录和完整存档。

(六)法制宣传教育稳步推进。落实了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积极组织参加省、市、区举办的各类法治培训,利用“6·5”世界环境日、 “安全生产月”、 “12·4”国家宪法日等节日,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和环保知识理论。

二、具体做法与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基础工作

1、将法治工作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将法治工作与日常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同部署一体推进,立足工作实际,制定实施了《2022年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工作要点》《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2022年度工作清单》,从法治环保建设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考核指标等各个方面进行了总体部署,力争打造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行政管理部门,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管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成立了局长任组长,局属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环保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确定1名骨干负责日常工作。

3、坚持周一学习日制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章程》等法律列入领导班子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西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建设项目分类管理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除全员集中学法活动外,环保专业法律普及贯穿全年适时开展学习。

4、今年“6·5”世界环境日,深入企业、学校发放宣传资料近万余份,着重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环保法律法规。走进社区贴近居民,在辖区街道、社区宣讲,围绕民生和群众关注问题,接受群众咨询,开展宣法普法,积极倡导守法、绿色、文明的生活习惯。编发环境污染防治法治宣传内容美篇16份,增强公民守法意识和参与意识。

(二)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权力制约

1、完善科学行政决策机制。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决策行为规范。重大决定、重要事项严格实行事前听证、专家论证、公开公示、审核报备的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程序的规定和重大行政法决定法制审核的规定,做到了科学决策、依法决策、集体决策。

2、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积极推进生态环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市局网站公示栏主动公开各类工作动态、重大事项、审批结果等;协调处理12369、12345投诉举报热线,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确保群众舆论监督见实效有结果。

3、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根据生态环境系统行政下放权力有关部署,分局承担1项环评审批管理职责,严格执行行政权力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在提升服务态度、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上做足功课,均按照省市有关要求,按时完成,上网公布。

4、根据《大同市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同办发〔2019〕9号)和《关于组建大同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的通知》(同编办字〔2019〕197号)文件精神,平城区不再设置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大同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依法统一行使平城区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与辐射安全的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的具体情况,我局严格落实改革精神积极协调对接市综合行政执法队开展各类污染防治专项整治、信访处置和应急处理等工作。

三、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的打算

随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不断深入,对环保法治化的水平、法治工作人员的能力都提出了新的挑战,目前我局的机构人员设置保障远远满足不了工作需要。环保法治宣传仍需强化,环保法治宣传不能仅仅依靠分局一局之力,应该在社会各界、各行业加大法治宣传并形成常态化。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市区法治工作部署,以推进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和法治政府建设为目标,落实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完善依法行政各项制度,进一步营造法治工作全局化、全局工作法治化的工作氛围,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建设美丽平城和提升全市生态环境作出新贡献。

大同市生态环境局平城分局

2023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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