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平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局和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的有力指导下,紧紧围绕以高水平监管助推高质量发展的工作定位,深入践行“服务型市场监管”工作理念,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在加强基层依法治理和落实普法责任制上下功夫,推动市场监管领域“八五”普法规划落地落实,全面服务全区高质量发展中心大局。现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政府建设。认真落实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共八期,不断强化党组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方式推进法治建设的能力和水平。高度重视法治教育,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坚持主要负责人带头学、党组成员集体学、领导干部共同学,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履职能力。制定并印发《大同市平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法治宣传教育、应知应会法律知识清单及普法责任清单》。坚持集中和自主学习相结合,坚持理论和实践学习相结合,坚持培训效果和结果运用相结合,开展法律法规学习,推动干部学法用法。2023年全局行政执法人员以视频方式学习收看省司法厅《行政执法大讲堂》十期和省市场局组织的《市场监管大讲堂》八期、全体执法人员线上学习中组部、司法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全区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等线上专题培训。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及省市局《关于开展“法治下基层”活动的通知》要求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实施,下发我局《“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下基层”实施方案》,对19个市场监管所和食药稽查队进行专场培训。全区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等线上专题培训,形成浓厚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氛围。
(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行情况。全面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明确行政决策及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核的范围和权限,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重大问题、重大事项、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确保议事高效、依法依纪、公开透明、决策科学。认真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重大执法决定均经法治审核,共审核行政处罚案件460件。制定、完善并将局行政处罚流程图、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工作流程图等及时予以公示。认真落实省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及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轻微违法行为减轻从轻清单等,积极推动在具体执法实践中对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的严格规范。将落实《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法治市场监管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健全权责清单的有效补充完善,作为规范行政执法的有力措施途径,明确谁办案谁负责的责任目标,确保履职尽责、权责相当、依法行政、执法规范。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要求执法人员严格使用国家总局制定的统一执法文书,在执法过程中认真实施全过程记录。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确保执法证件申领、信息录入、注销、换发等工作正常进行,依法行政持续有效开展。
(三)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强力推进“四季守护、铁拳出击”专项行动。
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是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履职“执法为民”的具体举措。2023年,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的统一部署,我局持续以“铁拳”行动为抓手,巩固拓展“春季护苗”“夏季清风”行动战果,周密部署开展“秋季朗月”“冬季除冰”行动,查办了一批重点案件,查处了一批违法主体,曝光了一批典型案例,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的“闹心事”“烦心事”。2023年我局共查办案件460件,罚没款232.8067万元,其中涉嫌犯罪移送公安机关4件,2件行政诉讼案件,无行政复议案件。
把好食品安全领域监管关。以“四个最严”要求为根本导向,把“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要求深度嵌入日常管理,全面推动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细落小落实。健全食品安全质量追溯和食品安全责任追究两个体系,紧盯“一老一少”、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两个重点领域,深化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持续推进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提高食品安全抽检靶向性和精准度,办好“你点我检、服务惠民”民生实事。
紧盯生产源头。全面实行食品生产经营者风险分级动态管理,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有关规定,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保障食品生产环节安全。今年共开展了食用植物油违法添加乙基麦芽酚、生产领域质量安全问题、粮食生产加工企业、肉制品加工小作坊等专项行动。
管好流通渠道。2023年我区食用农产品定量监测任务320个批次已全部完成,实现监测全覆盖,涉及农产品有蔬菜、水果、禽蛋、食用菌等,监测合格率均达到100%。同时,强化农村食品安全管理,扎实推进“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行动,严厉打击禁限用药物违法使用和常规药物残留超标等突出问题。全区共2家农批市场入场销售者信息建档覆盖率实现100%,均已注册并登录农批市场监管信息系统,从源头上保障了食品流通领域安全。
对平城区特殊食品经营者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并进行随机抽考,特殊食品经营者覆盖率达到91.2%,考核通过率达到90%以上,夯实了辖区内特殊食品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共检查市场主体3568户次,对发现的问题已责令整改。
强化餐饮监管。开展“节假日”期间、中、高考、学校食堂单位食堂和承包经营企业、网络餐饮服务等食品安全专项行动,保障辖区人民群众餐饮安全。对辖区持证餐饮服务提供者实行餐饮服务风险分级管理;完成全区“明厨亮灶”的餐饮服务提供者520家,校外供餐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90%以上,开展校园、学校食堂单位食堂和承包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开展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督促指导餐饮服务各经营者自查自纠,将制止餐饮浪费纳入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的餐饮服务企业165家。
食品抽检及“重大活动”食品安全。聚焦民生关切,加强风险排查,及时制定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开展食醋、食用植物油、校园食品、“面皮”食品风险等专项监督抽检;积极创新抽查方式,配合市局在大同大学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服务惠民”快检服务进校园活动。配合国家局、省局、市局完成多批次的抽检任务。参与省旅发大会、省运会、省残运会、市“两会”、专业镇论坛、摇滚马拉松等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对食品采购和储存、加工制作等环节全方位监督,共进行重大活动保障51场,期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一是制定《2023年大同市平城区药品、医疗器械流通环节日常监督检查方案》,对辖区759家药品经营企业、803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945家医疗机构检查覆盖率达到100%,药店合规性检查达到30%,医疗机构检查覆盖率30%,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分类检查30%。二是规范药品追溯系统使用。目前平城区药品零售企业药品追溯系统验证率在95%以上,医疗机构验证率接近90%以上,出入库验证率均超额完成任务量,全年未发现重大安全事故。三是严厉打击药品及医疗器械违法违规行为,开展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医疗器械分级分类、医美行业专项整治、药械监管风险隐患排查等专项活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与公安、卫生部门涉及药品化妆品领域的联合协作及时发现风险隐患予以消除。
化妆品及医疗美容安全。针对美容领域医美问题,联合卫体部门对生活美容行业持续排查整治,进一步规范了市场医美行业秩序。一是采取进企业、进商场、进校园、进社区等方式开展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活动。二是开展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化妆品双随机检查、“护苗有我”儿童化妆品、化妆品“一号多用”违法行为等专项行动,均未发现违法产品。
把好特种设备安全领域监管关。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负责人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指示批示精神、特种设备“两个规定”、《安全生产法》、《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和大同市57条具体措施,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开展特种设备常规检查计划。对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点时段,加强隐患排查及应急值守,日常工作中开展特种设备超期未检、“黑气瓶”和锅炉整治、护航特种设备“高质量发展”百日安全、电梯安全筑底三年、电梯维保单位、全区市场监管系统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等专项行动,提高特种设备的安全水平;持续推进气瓶充装单位信息化建设,对辖区内气瓶充装单位在用的气瓶进行一瓶一码登记审核通过,形成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信息链条。全年辖区内无较大安全事故发生。
把好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关。加大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及专项活动整治力度。开展燃气用品等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检查了燃气用品企业、充电站充电桩及电枪头质量均为合格;对获证组织认证活动监管;依托认证行政监管平台对获证组织认证活动全方位监管;通过强检计量平台对计量器具使用单位进行分配,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知识产权工作。2023年2月20日“大同市平城区知识产权局”挂牌成立,积极推进了平城区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工作;4月召开2023年平城区知识产权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提升了平城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保护能力。同时,我们积极开展维权援助,推进商标侵权案件查办,立案6起均已办结,保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全年共督促95件非正常专利申请整改;查办案件17起。移送公安机关涉嫌犯罪案件1件。
(四)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打造办事遵法度、服务有温度的营商环境
积极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广泛运用处罚、教育、告诫、约谈等方式,做到服务有力度、监管有精度、执法有温度。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共核审政府文件10份,推进落实执行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轻微违法从轻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山西省市场监管部门轻微违法不予处罚事项目录(2023版)。在2023年行政处罚的案件中,适用从轻处罚的案件近249件,突破法律底线减轻处罚的案件17件,我局依据省局出台的《山西省市场监管部门轻微违法不予处罚事项目录》规定的116个事项,2023年免予处罚的案件42件。推进“惠企直通车”经营主体提升年专项行动,广泛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培育,扎实推进“个转企”试点和“惠商保”项目。
(五)科学有效制约监督行政权力情况
按照《大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行政处罚案卷自查工作的通知》,建立了一般性行政处罚案卷目录、“两品一械”行政处罚案卷目录,对我局“两品一械”行政处罚案卷按照“一案一表”进行评查后并写出自查报告上报市局。按照《大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同市监法规函[2023]228号)精神,随机抽取了2022年1月1日一2023年2月28日期间按程序立案办结的市场监管和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以下简“两品一械”)行政处罚案卷25本送交市局。同时建立了一般性行政处罚案卷目录、“两品一械”行政处罚案卷目录上报市局。向市局法规科报送由省市场局组织的2022-2023年度案卷评查我局被抽取的2件行政处罚案卷。向市局报送2022-2023年度行政处罚案卷自查报告和2022年8月1日-2023年7月31日行政处罚案卷目录,为全省市场监管领域案件评查做准备。向市局报送大同市百草太兴堂健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非药品广告使用医疗用语案参加省司法厅于近期组织全省案卷评查。
2023年在行政复议方面共收到平城区人民政府36件行政复议,占比全区百分之九十,比我局历年行政复议的总和还多,在如此之多的件数情况下,取得了无一起被平城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做出重新调查的情形。
(六)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建设情况
1.健全纷化解机制建设情况。我局制定了12315投诉举报中心工作职责、12315投诉举报中心工作流程、12315投诉举报中心大要案报告制度、12315投诉举报中心工作基本要求。开展“秋季郎月”集中整治家装家具定制、“2023清风行动”、中小学校周边环境整治等专项行动;与市消协组织开展了“食在大同金牌后厨”创建活动,推送的19家餐饮服务单位获评第一批“食在大同金牌后厨”荣誉称号,占全市获评单位的53%;配合市文明办联合推选出3名“诚信企业”、2名“诚信商户”、3名“诚信个人”先进典型。2023年接收信访113件、平城区督察室和网信办转发网络與情107件,均已办结;
2.矛盾纠纷化解规范有效。我局健全投诉举报制度,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近三年平城区12315投诉举报中心每年受理的投诉举报平均为1.7万余件,总承办工单量为平城区政府部门之首。2023全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6774件,办结16722件,办结率99.69%;受理举报1928件,办结1910件,办结率99.07%;受理咨询2216件,全部答复消费者,为消费者退换货、预付款等消费纠纷挽回经济损失7万余元。
(七)重大突发事件依法预防处置情况
1.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机制。制定重点领域应急预案;依法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和培训为规范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信息的应急处置,提高处置市场突发事件的能力,建立统一指挥、反应灵敏、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处置高效的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系统,保证市场和社会的稳定,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平城区实际,制定本工作预案。为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工作,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我局积极开展了应急演练、安全知识进社区等系列宣传活动。通过系列宣传活动,切实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生产自我保护能力和安全意识,有效提高企业事故预防能力,营造出了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良好社会氛围。开展安全宣传活动,提升市民安全防护意识和技能。五一节前,联合应急局及相关部门在方特欢乐世界举行大型游乐设施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安全生产月”、国庆节期间,在百盛商场、方特欢乐世界、大同公园等地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和宣传。并在小区开展电梯应急救援演练,向居民展示电梯遇困救援全过程
2.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应对处置能力。我局为依法规范突发事件应急执法行为,涉及“三品一特”相关股,都要建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每逢节假日期间,成立突发事件应急专班,依法查处利用突发事件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特别是“五一”、“中秋国庆”期间查处的13起价格违法案件,都发挥出了应急专班的重要指导作用。
(八)“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
坚持完善普法机制营造浓厚法治氛围。把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摆在突出位置,制定印发了《大同市平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法治宣传教育、应知应会法律知识清单及普法责任清单》,将全局党员干部职工、市场主体及社会公众作为普法对象,将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全局法治宣贯工作深入开展、全局党员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不断提高作为普法目标,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党内法规条例、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等作为重点内容,有力加强对“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落实推进,大力提倡行政执法人员将行政执法与普法宣传相结合,不断提升社会公众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法律意识。2023年3月15日,在百盛商场二部设立“创优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活动主会场,6个管理所在其它商场同步开展活动。2023年6月9日组织全体班子成员、各股室、管理所负责人、各支部书记、各协会负责人入企宣法—深入恒宗集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局主要负责人作入企宣讲专题讲座。2023年4月23日开展2023年“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公平竞争”为核心的知识产权文化建设主题宣传周活动。2023年6月9日第十六个“世界认可日”,今年的主题是:“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建设质量强国促进全球贸易”宣传活动。2023年5月19日在万达广场进行“5.20世界计量日”宣传活动。2023年5月22日-28日开展“安全用妆共治共享”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2023年9月12日在和阳门广场举办了大同市质量月宣传活动。2023年7月10日在大同公园举行“安全用械共享健康”医疗器械安全宣传活动。2023年6月26日开展以“健康人生,绿色无毒”为主题的禁毒宣传活动。2023年11月21日在万达广场举行“安全用药,健康为民”为主题的2023年全国安全用药月启动仪式。2023年11月16日在古城墙内开展“送你一朵小蓝花特医食品健康你我他”科普宣传活动。2023年12月4日,我局参加了中共大同市平城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举办的2023年“12·4”国家宪法日大型集中宣传活动。参加市局组织的《山西省家具定制合同(示范文本)》推广使用暨法律法规培训会、网监专业能力提升、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大同市“个转企”政策宣贯暨零售业线上转型技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培训、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能力提升小课堂、第十六届省运会餐饮食品安全保障业务培训班、特种设备监管和气瓶充装人员培训等专题培训。
(九)2023年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情况。
2023年我局共办理行政诉讼三件,一件为2021年行政处罚案件,当事人2022年向平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3年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终审判决。其余两件为2023年行政处罚诉讼案件,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情况分别是:山西省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23)晋02行终4号。上诉人大同市平城区马军营乡陈庄村卫生室因行政处罚一案,不服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法院(2022)晋0213行初121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判决为终审判决。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23)晋0213行初78号。原告大同市有孚和家酒店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大同市平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一案。判决如下:驳回原告大同市有孚和家酒店有限责任公司的诉讼请求。山西省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23)晋02行终87号。上诉人大同市有孚和家酒店有限责任公司因罚款一案,不服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法院(2023)晋0213行初78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判决为终审判决。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23)晋0213行初98号。原告大同市平城区万事达水产配送中心诉被告大同市平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第三人大同市万德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罚款一案。本案于2023年8月1日立案受理。判决如下:驳回原告大同市平城区万事达水产配送中心的诉讼请求。
(十)法治建设工作亮点
1.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市场价格巡查,结合群众投诉、举报线索,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市场价格稳定。尤其“中秋国庆”两节期间,按照市区两级关于“中秋国庆”假期酒店等住宿业采取临时价格监管措施,成立专项监督组对全区865家住宿宾馆实时监测,按照四个“百分之百”进行价格覆盖监管;对三大线上平台大同实际负责人进行行政约谈,要求其及时下架违规酒店。投诉方面,严格落实“接诉即办”制度。“中秋国庆”两节期间涉及住宿服务的投诉与五一同期相比下降了72.22%,有力地规范了住宿价格市场,提升了我区旅游服务质量和游客满意度,为大同打造成为京津冀旅游康养首选地贡献市场监管力量,提升了大同市旅游形象。
2.打造“五星级市场所”、推进基层建设。基层执法队伍能力提升行动落实情况近年来,我局一直将基层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打造出市场所示范新样本,力争走到全市前列。2023年11月,武定市场监管所被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评为“五星市场监督管理所”。后续我局将申报新华街市场监管所、水泊寺市场监管所评选全国四星级市场监管所,同时推动其它管理所在设施标准化、执法规范化、人员队伍专业化等方面不断进步。
3.提升案件查处力度、抓实行政执法。认真贯彻落实关于依法行政方面的工作部署,始终以提升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为目标,不断提升行政执法及执法监督工作质效。今年参加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省案件评查比赛,我局荣获全省第一。在行政处罚案件档案管理上,打造了专门的档案室,将案卷进行集中统一保管,依托闭环,实行“一案一档一号”的立卷原则,不仅确保了案卷资料保管安全性,更为全体执法人员执法溯源奠定了基础,起到重要的示范和引领作用;案件查办力度上,持续加大执法力度,2024年查办案件数和罚款数在全市四区七县均排名第一。持续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我局录入数据量占比全区的70%,全年完成“互联网+监管”录入量55699条,已超额完成考核目标任务。
二、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政府建设有待深化,执法能力、依法治理水平有待提升。监管执法力量特别是基层一线急需充实,以及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落实不够全面、普法责任制执行不够细化、法制监督人员配备不足等问题。
(二)执法力量稍薄弱,执法办案素养有待进一步加强。
我局人员结构老化。法治意识树立尚不牢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各项改革、解决监管执法中遇到问题的意识和能力不足,执法人员的执法办案水平和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平城区管辖范围面积大,保障任务多、投诉工单量大,导致基层负担压力大。尤其是一些疑难案件,我区因为条件、水平、能力有限,不具备办案条件,导致监管难度加大。个别执法人员存在法律思维不强,在案件办理中对法律责任理解不透,存在执法单一、方法不多的情况,能够“独挡一面、独立办案”的尖子人才不多。
(三)行政执法机制仍需继续完善。缺乏上级部门行政处罚案件具体指导。自机构改革以来,案件查办过程中遇到许多以前从未查办过的新类型的法律依据适用方面的问题,专业知识培训少。
(四)投诉举报工单类型繁多,行政复议数量高居不下。
部分工单变相成为职业举报人滥用公权力的工具,执法人员在处理过程中,不仅需要花费大量精力去处理,还可能会被职业举报人复议、信访,以及向纪委部门进行投诉。执法人员面临履职风险日益加大。2023年,我局里收到区政府39件复议答复通知书,简单的数字背后,凸显出职业打假人滥用行政复议权现象,一线市场监管人员消耗在用于受理举报投诉、现场核查、书面回复,浪费了大量的行政执法资源。
(五)监管执法装备有待进一步提升。执法装备配备严重滞后,执法车辆严重老化,硬件设施配备不足,也是制约我局执法装备标准化的不利因素。
三、本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年度责任清单,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局党组年度工作重点,定期研究工作推进,及时听取工作汇报,讨论解决难点堵点,督促重大事项有力落实,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制定了《大同市平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2023年度工作清单》,将法治建设“一把手”负责制和法治政府建设列入全局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及年终述职重点内容,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集体讨论制,对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实施集体决议,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科学决策建设,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强化对执法行为的监督,以完善制度持续规范执法行为、以统一执法标准提升执法队伍能力建设。及时调整并补充完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依法行政领导体系,确保法治建设全面深入。根据《平城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平城发〔2023〕4号)《平城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方案》(平城法治发〔2023〕1号)精神,制定《大同市平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落实分解〈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大同市平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落实分解〈平城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方案〉工作方案》。同时制定印发《大同市平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建设工作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平城市监字[2023]20号)。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持续强化组织领导,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对照《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法治建设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中共大同市平城区委关于印发<平城区贯彻落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继续开展法治市场监管创建,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列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统筹部署推进相关工作。
(二)抓好“八五”普法重点工作和法治宣传。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推动“十四五”期间“八五”普法工作的持续深入,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法治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推进全局干部职工尊法学法用法守法,牢固树立法治观念、法治意识、法治思维。围绕各项工作的目标任务,开展多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引导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增强经营户诚信守法意识,维护法律权威意识。
(三)做好行政复议、应诉与负责人出庭工作。按照行政复议要求,做好行政复议应诉规范化建设,做到行政复议应诉人员管理规范化、办案流程规范化、办案场所规范化。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专业优势,参与案后环节,总结经验,促进问题整改效能的提高。持续做好我局出庭服务保障工作,确保我和分管领导出庭应诉率100%。
(四)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水平,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内容,及时、准确、具体的公开各项行政执法事项的依据、流程等,进一步畅通便民渠道。
(五)强化“三品一特”安全监管。在食品药品方面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最严”要求,做到监管到位、处罚到位,加大对食品药品违法案件查办力度,对高风险、低合格率食品增加抽检频次,高质量完成抽检任务。抓好重点单位、重点设备、重点区域的安全监管,强化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现场监督检查。继续加大对生活消费、互联网、医药购销、医疗服务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切实维护企业正当的市场竞争利益和竞争优势;强化保供稳价工作,落实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措施,加强节假日等重要时段市场价格行为监管,密切监控暴涨暴跌异常现象,严厉打击哄抬价格、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
(六)继续健全消费维权体系。努力探索完善部门协同、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和主体自治相结合的新型消费维权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消费维权工作水平。加强12315平台建设,完善消费预警机制和重大消费纠纷应急预案,提高对突发性事件的临场处置能力。
(七)加强基层治理现代化建设。以武定市场监管所被市场监管总局评定为“五星市场监督管理所”为契机,以点带面,不断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升平城区市场监管局的整体水平。
(八)在优化营商环境上再发力。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领域包容审慎监管等相关政策、措施的宣传和实施,为平城区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五、对政府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建议
(一)坚持宽严相济原则。认真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对“三品一特”违法行为从严查处,切实保障人民权益;开展柔性文明执法,扩大《从轻减轻不予处罚事项清单》;创新开展信用修复,对未年报企业提供纠错期等一系列包容审慎措施坚定了市场主体发展信心。
(二)创新“普法走在执法前”“服务走在监管前”工作理念。组织“送法上门”“巡回宣讲”“你点我办”等系列活动,为企业答疑解惑。提升企业预防化解违法风险能力。
(三)推行“说理式”工作法。将“说法理、讲道理、明情理”贯穿监管执法全过程,执法公信力、矛盾化解力、违法纠错率得到进一步提高。
2024年是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是大同市“融入京津冀、打造桥头堡”、进一步加快转型发展的重要一年。我局将进一步牢固法治思维和法律意识,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健全法治工作机制,完善法治市场监管建设体系,为不断完善现代化市场监管机制提供法治保障,以更高标准、更大力度、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助推全面依法治区,切实践行“首善之区”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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