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4年,平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依法行政、依法履职这条主线,将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贯穿到各项工作中,扎实推进市场监管法治建设,为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现就平城区市场监管局2024年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情况
(一)主要举措和亮点成绩
1.坚持全局工作法治化,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一是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我局坚持把法治工作放在首位,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目标,及时传达平城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和建设法治政府工作会精神,组织召开会议专题部署研究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二是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会。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的宣传贯彻,列入党组中心组理论重点学习内容,专题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四期,召开了12次党组中心组学习。学习中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增强法治意识,通过执行市场监管领域法律、法规推动宪法实施,发挥市场监管部门在经济建设中定位准、能推动、敢担当排头兵中作用。三是严格落实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2024年扎实推进学习教育,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坚持主要负责人带头学、党组成员集体学,通过党组学习、自学、集中学习、党总支、党支部学习等多种途径开展理论学习,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履职能力。结合我局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制定并印发《大同市平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法治宣传教育、应知应会法律知识清单及普法责任清单》,对照清单内容各自认领并认真组织学习。在案卷室建立我局应知应会学习园地。四是加强法治队伍能力建设。组织全局行政执法人员线上学习“中组部、司法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国家市场总局网络学院平台在线学习、山西干部在线学院学习、组织全局行政执法人员以视频方式学习收看每月一期的省司法厅《行政执法大讲堂》专题讲座和省市场局组织的全省行政执法人员《市场监管执法大讲堂》;全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提升全员轮训;“大同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
2.健全制度体系,提升法治水平。一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对规范性文件制定进行严格程序把关,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和有关政策文件全部依法公开。二是严格执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依法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确保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的合法性和合理性,根据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在法律法规、规章设定的行政处罚的种类、范围、幅度内给予相当的行政处罚,不得以事实和法律原则以外的因素给予偏私或者歧视。我局已制定并完善权责清单、行政处罚事项清单,通过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在2024年行政处罚的案件中,我局严格执行省局关于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轻微违法从轻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轻微违法不予处罚事项目录、市场监管领域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进一步扩大包容审慎监管适用范围,在各类经营主体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2024年1月-12月,共立案查处市场监管领域各类违法案件484件,处罚金额185.5万元;其中,适用从轻处罚的案件337件,一般处罚的案件26件,从重处罚的案件3件,减轻处罚的案件50件,不予处罚的案件68件(包含没收违法所得和没收违法财物不予处罚的案件3件)。三是聘请律师常年兼职我局法律顾问,在重大合同、行政复议申诉、规范性文件审查等多方面为我局出具专业法律意见,助力我局不断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
3.坚持法治建设规范化,将法治政府建设落到执法实践。一是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完善《平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负责人集体讨论会工作制度》,在重大行政决策以及重大疑难案件办理过程中,坚持集体讨论规则机制,提升决策和执法的科学性,提高案件质量,严格规范案件办理程序,推进行政决策法治化。二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工作要求,加强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强化行政执法事前、事中及事后公示,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同时做好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在日常行政执法中,我局对经营主体的检查,除上级交办、投诉举报、专项行动,其他行政检查全部按照“双随机”抽查方式进行检查,推行跨部门联合执法,对同一个执法检查对象同步进行多个领域执法检查,坚决避免多头执法,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积极参与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今年我局参加了由省司法厅、省市场局、市市场局的多频次案卷评查,各项评查指标均在全市前列。2024年,未出现因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过错而被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的情况。
4.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一是全面实施“八五”普法,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基本要求,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工作。紧盯重大节日,突出“定点”宣传教育。开展民法典、“12.4”宪法宣传系列活动,积极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20”世界计量日、“6.7”世界食品安全日、“6.9”世界认可日、质量月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和能力。通过食品安全法律知识进校园活动、法律宣传“进企业、进社区、进市场”活动等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面对面向广大群众和经营户普及法律法规知识,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培育法治信仰,弘扬法治精神,营造平城区优良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二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加快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积极应对行政复议工作,2024年我局共答复行政复议84件。三是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2024年参与行政诉讼案件3起,在应诉过程中,我局各分管负责人全程参与应诉过程,办案人员积极答辩,当庭解答当事人提出的异议,正面回应当事人的诉求,充分履行了行政机关负责人的应诉职责,既彰显法律的权威,也体现行政机关的责任和担当。
5.建设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紧紧围绕“协调有力、运转有序、督办有效、服务到位”的标准,2024年接收信访91件,平城区督察室、网信办、市局转发网络與情211件,均已办结。2024年截至目前,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3568件,举报1595件,全部办结,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85.7万元;受理咨询1608件,全部答复消费者。拓展消费维权网络,2024年新增20家消费维权服务站,简化争议处理流程,显著提升了争议解决效率。
6.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规范权力运行。一是加强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执法监督的内容体现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督查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法制审核制度贯彻落实情况,全面规范和保障行政执法,规范权力运行。督查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文明执法,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人员行为。二是严格按照标准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比工作,有效督促行政执法人员严格依法行政、规范履职。今年我局参加了由省司法厅、省市场局、市市场局的多频次案卷评查,各项评查指标均在全市前列。三是强化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监督办法,局法规股作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构,对凡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案件情况疑难复杂的进行法制审核,持续提高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水平。
7.以市场监管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为抓手,抓重点强整治,将法治政府建设渗透到助力经济建设和服务群众中。
2024年4月份以来,我局认真落实省市局和区纪委监委部署安排,围绕市场监管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部署,重点针对校园食品安全、电动自行车安全、假劣肉制品、城镇燃气安全等方面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并严厉打击。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以解决问题为目的,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以更严的要求、更大的力度,巩固成果、扩大战果,采取超常规攻坚措施,进一步解决突出问题,坚决堵塞内控制度不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监管执法不规范、履职尽责不到位等制度机制漏洞,增强监管执法的能力和本领,更好地公平监管、服务群众。
(1)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截至目前,共发现问题223个,约谈4家单位,立案28起,均已结案(其中警告21起,罚款7起),罚款金额3.28万元;组织开展了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抽检,公开选定太原海关技术中心作为承检机构,截至目前,共抽检了119家学校(含幼儿园),完成了规定的220批次任务,不合格食品15批次(粉条5批次,餐具10批次),其中9批次核查处置完毕,罚没款1.28万余元,剩余6批次正在核查处置中。
(2)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配合省市局开展飞行检查1次,全链条检查项目54项,发现问题2个,均已现场整改;生产、流通、餐饮环节工监督检查市场主体381家次,发现问题149个,已全部整改,共立案11起,罚没款2.27万余元,开展肉类产品快速检测,截至10月11日,对41家被抽单位进行了快速检测,共抽检72批次(猪肉类8批次,羊肉类31批次,牛肉类33批次),检测项目总数共计432个,现场出具结果72份,其中1批次不合格,样品名称为牛肉卷,不合格项目为磺胺类总量超标,正在核实处置中。
(3)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立案调查19起,共处罚款3.75万余元,没收违法销售的电动自行车21辆;开展全方位、地毯式摸排,共摸排电动车销售企业96户,维修企业9户;与消防、公安等部门开展3次联合检查。
(4)开展燃气器具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共检查经销企业121家次,对1家企业进行处罚,罚款1315元,没收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9台。开展不合格产品后处理,根据省抽结果,共对19家企业的24批次不合格产品进行了后处理,共处罚款1.73万余元;根据市抽结果,共对22家企业的23批次不合格产品进行了后处理,共处罚款5.32万余元。
(5)强化监管责任,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保障。组织74家电梯维保单位的负责人和技术人员以及762家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开展宣讲和主题培训活动21场;已对在用的6.2万余只气瓶进行一瓶一码登记审核通过,形成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信息链条;共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407家次,排查并整改一般隐患82条,下达监察指令书22份,案件查处7起,罚款25万元。
(6)开展市场交易计量专项整治行动。共检查28家集贸市场,30家加油站,集贸市场使用的电子秤有超期未检现象,3家迎泽街水产经营户使用的计量器具存在缺斤短两现象,罚款4000元,没收计量器具3台。开展民用“四表”计量、水效标识、治超治载计量等专项检查,截至目前,监督检查93家企业。对110家认证机构291家组织的869次认证活动进行监管,认证活动、认证机构、认证组织检查比均为100%。开展检验检测认证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共16家检验检测机构提交自查报告,1家机构样品标识记录内容不完整,正在整改。其余机构都未发现问题,共对509张认证证书进行检查,未发现问题。
(7)把好“两品一械”安全领域监管关。一是加强协作与检查。制定《大同市平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药品医疗器械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对827家药品经营企业、896家医疗机构逐步开展监督检查。召开平城区药安委工作会议,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压实各部门主体责任。二是规范药品追溯系统使用。针对部分药品经营和使用单位药品追溯系统注册到期的情况,督促企业再注册,药品追溯系统验证率逐步回升。网络销售企业已备案235家,备案率95%以上。配合市局抽检新冠及防流感药品30批次,医疗器械39批次,未出现不合格产品。三是严厉打击药品及医疗器械违法违规行为,开展药品经营和使用环节专项检查、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药店符合性检查、网销药品专项治理、特殊药品专项整治等专项行动。对760家药品经营和使用单位开展交叉检查,截至目前,全部检查完成。化妆品及医疗美容安全一是开展科普宣传。开展化妆品网络经营监管工作,排查19家化妆品网络经营者,2家经营企业在网络平台发布虚假广告,已进行立案处罚。采取双随机形式对314家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进行检查。上报化妆品不良反应89例。
(8)把好特种设备安全领域监管关。一是展开宣传学习,强化企业安全责任意识。组织74家电梯维保单位的负责人和技术人员以及762家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开展宣讲和主题培训活动21场21场;每月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每季度组织14个成员单位召开特种设备专委会联席会议,安排部署近期安全生产工作;应急演练3场;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对基层监管人员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知识培训11场。二是强化监管责任,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保障。持续开展了电梯筑底三年行动、全区市场监管系统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全区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安全隐患排查、锅炉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行动、化工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等专项行动。持续推进气瓶充装单位信息化建设,已对在用的6.2万余只气瓶进行一瓶一码登记审核通过,形成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信息链条,以提高气瓶使用登记率和定期检验率。截至目前,共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407家次,排查并整改一般隐患82条,下达监察指令书22份,案件查处7起,罚款25万元。
8.加强基层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我局一直将基层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打造出市场所示范新样本,力争走到全市前列。2024年12月22日,武定市场监管所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表彰的授予“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武定市场监管所此次荣获“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是继2023年11月被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认定为“五星市场监督管理所”后的又一项重大荣誉,武定市场监管所成为圆满获得“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先进集体”和“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先进工作者”两项重大荣誉的双料荣誉单位。新华街市场监管所、水泊寺市场监管所评选为全国四星级市场监管所,以上成绩的取得也为我局推动其它管理所在设施标准化、执法规范化、人员队伍专业化等方面不断进步,为评定三星所打下扎实的基础。为强化行政处罚案件档案管理,规范执法办案工作,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打造办事遵法度、服务有温度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按照国家、省市局执法案卷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要求,打造出我市市场监管系统第一家案卷室,归档了2019年平城区市场局成立以来的所有行政处罚案卷。
9.其他亮点工作。一是对全区住宿业进行全方位大起底摸排。对全区2177户办理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有住宿服务的市场主体(包含酒店、宾馆、民宿)进行全方位大起底摸排。为了解平城区酒店住宿运营情况,提供了数据支撑。二是开展酒店经营状况和餐饮企业实际运营能力的调查。通过实地调研、数据收集与分析的方式,对辖区115家限上餐饮企业和住宿酒店进行统计调研,以此揭示现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与措施,分析平城区当前酒店运营及餐饮企业的运营情况,以更好地开展监管工作,服务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三是成立平城区住宿服务质量提升工作专班。联合各部门开展住宿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确保重大节假日价格监管工作机制落实到位,营造合理定价诚信经营的市场氛围,国庆期间对大同市平城区1451户宾馆酒店住宿建立汇总表和台账。
(二)本单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情况
2024年我局行政行政诉讼三件,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情况分别是:一是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24)晋0213行初46号。原告刘家琦诉被告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政府和大同市平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确认行政行为违法一案。本案于2024年3月11日立案受理。判决如下:驳回原告刘家琦的诉讼请求。二是山西省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24)晋02行终38号。上诉人大同市平城区万事达水产配送中心因罚款一案,不服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23)晋0213行初98号行政判决,向中院提起上诉。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三是山西省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24)晋02行终81号。上诉人刘家琦与被上诉人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政府和大同市平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确认行政行为违法一案,不服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24)晋0213行初46号行政判决,向中院提起上诉。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政府建设有待深化,基层执法人员结构急需改善。近年来,我局执法人员近年来结构性减少,正式人员批量退休、调离,却得不到补充,业务骨干人员缺乏,基层年轻执法人员断层,使得基层市场监管执法困难重重。同时,因编制身份限制,执法证件持有数限制了基层执法工作开展,我局目前执法证持证人数248人,近1/5人员没有执法证。基层监管所人员存在很多年轻的事业编制人员,有专业能力而没有执法证,使得基层监管所面对着繁重的监管任务心有余而力不足。
(二)专业执法力量薄弱,办案素养有待进一步加强。监管执法力量特别是基层一线专业人才急需充实。目前,我局存在基层执法人员专业与监管领域不匹配的情况。尤其是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标准计量等领域专业知识和专业技术人员。执法人员无相应专业的学历背景,业务知识体系单一,在日益专业化、规范化的监管工作中捉襟见肘,制约和影响执法办案效果。急需加强基层执法人员法律知识、业务知识的培训,提高严格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三)行政执法机制仍需继续完善。缺乏上级部门行政处罚案件具体指导。自机构改革以来,案件查办过程中遇到许多以前从未查办过的新类型的法律依据适用方面的问题,专业知识培训少。
(四)投诉举报工单类型和行政复议数量高居不下。部分工单变相成为职业举报人滥用公权力的工具,执法人员在处理过程中,不仅需要花费大量精力去处理,还可能会被职业举报人复议、信访,以及向纪委部门进行投诉。执法人员面临履职风险日益加大。2024年截至目前,我局里收到区政府84件复议答复通知书,简单的数字背后,凸显出职业打假人滥用行政复议权现象,一线市场监管人员消耗在用于受理举报投诉、现场核查、书面回复,浪费了大量的行政执法资源。
(五)监管执法装备有待进一步提升。执法装备配备严重滞后,执法车辆严重老化,硬件设施配备不足,也是制约我局执法装备标准化的不利因素。也是制约我局执法装备标准化的不利因素。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坚持“全局工作法治化,法治工作全局化”,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法治建设“一把手”负责制和法治政府建设列入全局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及年终述职重点内容,制定并印发《大同市平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2024年度工作清单》,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集体讨论制,对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实施集体决议,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强化对执法行为的监督。
加强党的领导,完善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一是强化履职尽责。局党组书记局长作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积极参与推进市场监管系统法治建设相关工作。带头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按照“党组书记负总责、班子成员联动配合”的原则,及时调整了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人员充实和加强法治机构专业力量,构建了责任明晰、协同配合的法治工作闭环体系。二是强化部署推进。坚持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任务亲自督导,将法治建设纳入党组会重要内容,与日常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落实。以构建“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所、队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为目标,严格落实局党组每半年至少听取一次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制度,定期研究推进法治工作,积极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各股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履行依法行政职责,市场监管领域法治工作得到有效推动。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计划安排
(一)持续强化组织领导,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对照《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法治建设规划(2021-2025年》、《平城区贯彻落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的实施方案》,继续开展法治市场监管创建,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列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统筹部署推进相关工作。
(二)抓好“八五”普法重点工作和创新普法宣传方式方法。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推动“八五”普法工作的持续深入,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法治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推进全局干部职工尊法学法用法守法,牢固树立法治观念、法治意识、法治思维。围绕各项工作的目标任务,开展多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引导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增强经营户诚信守法意识,维护法律权威意识,深入了解不同群体的法治需求,分类制定普法方案,精准推送法律法规知识。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制作更多通俗易懂、生动有趣的法治宣传短视频、动漫等作品,增强普法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切实提高普法效果。
(三)做好行政复议、应诉与负责人出庭工作。按照行政复议要求,做好行政复议应诉规范化建设,做到行政复议应诉人员管理规范化、办案流程规范化、办案场所规范化。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专业优势,参与案后环节,总结经验,促进问题整改效能的提高。持续做好我局出庭服务保障工作,确保我和分管领导出庭应诉率100%。
(四)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水平,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内容,及时、准确、具体的公开各项行政执法事项的依据、流程等,进一步畅通便民渠道。
(五)继续健全消费维权体系。努力探索完善部门协同、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和主体自治相结合的新型消费维权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消费维权工作水平。加强12315平台建设,完善消费预警机制和重大消费纠纷应急预案,提高对突发性事件的临场处置能力。
(六)持续抓好重大风险防范。坚持以民为本,深入践行“监管为民”“执法为民”理念,始终以监管执法护民利、惠民生、保民安。坚持依法行政,坚持包容审慎,在坚守底线前提下,允许创新试错、市场自我纠偏,做到刚柔辩证统一。坚持居安思危,抓实抓细“三品一特”安全监管,增强监管靶向性和时效性,以工作的确定性应对风险的不确定性,坚决守好民生安全底线。
(七)持续加强重点领域监管。持续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长效机制建设,坚决实施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工作,加大对消费欺诈、侵犯个人信息等消费痛点堵点问题整治。持续加强广告、价格、质量、网络交易、知识产权、烟草等领域监管执法,深化和巩固民生领域“铁拳”行动成果,切实保护好消费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八)持续推进质量强基建设。加强质量工作组织领导,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和人才培养,推进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推动质量社会共治。不断提升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和治理效能,推进知识产权提质增效,持续加大对侵权、假冒行为的打击力度,提升权利人与广大消费者的信心,为创新者护航、为广大权利人护航。
2025年是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的关键之年,我局继续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有效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断增强依法行政观念,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大力强化执法监督,有效提高依法决策水平,积极推进市场监管各项工作任务不断深入,为平城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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