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平城区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行政审批事项进驻政务大厅的通知》和按照省、市相随集中行政许可权要求,大同市平城区文化和旅游局分两批共19项审批事项全部划转大同市平城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目前我局已无行政审批事项。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之“谁审批谁负责、谁许可谁主管”和“权责一致”原则,自划转至大同市平城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之日起,平城区文化和旅游局不再承担平城区辖区内任何与文化、旅游、文物相关的行政审批与许可工作,审批事项政务公开信息以及其他与行政审批许可事项相关工作由大同市平城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负责。
(一)行政处罚类信息公开,按照《大同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同市深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同办发〔2019〕8号)文件精神,“将平城区文化市场行政综合执法队、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与市文化市场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承担的执法职能及队伍整合,组建新的大同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承担平城区内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职责,平城区不再设立文化市场执法机构。”之规定,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大同市平城区文化市场行政综合执法队上划至大同市文化市场行政综合执法队,我区不再承担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监督和监管工作。
(二)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化部财政部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文化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城市社区(街道)文化中心免费开放工作的通知》,应由平城区文化艺术中心(文化馆)、平城区图书馆提供信息。
(三)文博单位信息公开和文物保护管理机构及博物馆名录信息公开,平城区未成立专责文物保护管理机构;平城区辖区内无属于平城区产权的博物馆,平城区辖区内文博单位全部由大同市文化和旅游局、大同市文物局、大同市宗教局管理,其中,华严寺、善化寺由本场所管理所管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大同市平城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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