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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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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01-31 15:46
标题: 平城区医疗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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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城区医疗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1 15:46 来源:平城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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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要求,由平城区医保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等方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平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平城区医疗保障局)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平城区医保局综合办公室联系(地址:大同市平城区迎宾街426号北楼515室,电话:5030383,邮编:03700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平城区医疗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的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加强政策发布的力度和时效,持续提升公开质量和治理效能,取得积极成效,现将信息公开总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

2022年,我局通过大同市平城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9条,主要内容为机构职能、年度预算决算公开、打击欺诈骗保典型案例通报。

其中年初发布了平城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决算公开说明和2022年度预算公开说明,包含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医保中心决算收支增减、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报表、政府预算采购情况说明、房屋车辆情况等多项内容。9月更新了本单位行政职能、领导设置、内设机构等信息。我局还在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模块对查处的违规定点医疗机构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内容包括华佗医药玄东门大药房、康恩惠大药房等多家医疗机构的违规情况和处理结果说明。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定了依申请公开指南、制度规范、答复格式规范等内容,本年度无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组织协调、制定了信息审核发布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核等相关工作制度。

(四)平台建设

平台建设方面,除了在政府门户网站专题专栏发布信息外,2022年7月,“平城医保”公众号开通,主办单位为平城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提供最新医保政策、经办流程、工作动态等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虽然按规定要求做好落实,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在于对该项工作的高度、深度认识尚浅,部分政务信息公开不够及时、更新较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不够,门户网站、公共平台的利用率不高。针对这些问题,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工作人员综合素质,提高工作效率,努力使信息公开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

二是创新工作方法,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重点公开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方便群众获取政府信息。

三是加大氛围宣传,引导人民群众依法、有序、自主获取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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