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城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要求,由平城区医保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等方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平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平城区医疗保障局)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平城区医保局综合办公室联系(地址:大同市平城区迎宾街426号北楼515室,电话:5030383,邮编:0370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平城区医疗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条例》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加强政策发布的力度和时效,持续提升公开质量和治理效能,取得积极成效,现将信息公开总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
2023年,我局通过大同市平城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6条,主要内容为年度决算公开、行政执法年报、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和关于平城区医药机构违约违规典型案例通报。
其中1月、2月发布了平城区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5月发布了平城区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决算公开说明,包含政府采购情况说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等多项内容。3月、9月在平城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公告模块对42起查处的定点医疗机构违约违规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内容为多家医药机构违规情况和处理结果说明。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定了依申请公开指南、制度规范、答复格式规范等内容,本年度无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组织协调、制定了信息审核发布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核等相关工作制度。
(四)平台建设
平台建设方面,公示信息均以平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作为发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的第一平台,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主阵地”作用,无政府网站建设管理情况和新媒体建设管理情况。
(五)监督保障
2023年我局加强组织领导,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点工作,指定了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各科室务必配合共同完成,接下来将进一步挖深度、拓广度,将信息公开范围再做延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虽然按规定要求做好落实,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在于对该项工作的高度、深度认识尚浅,部分政务信息公开不够及时、更新较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不够,门户网站、公共平台的利用率不高。针对这些问题,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工作人员综合素质,提高工作效率,努力使信息公开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
二是创新工作方法,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重点公开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方便群众获取政府信息。
三是加大氛围宣传,引导人民群众依法、有序、自主获取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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